被控27項貪污與收受利益罪 新加坡交長易華仁不認罪

新加坡交通部長易華仁18日被控貪污和利用公務之便索取貴重禮物等27項罪,他在庭上不認罪,獲准以星幣80萬元保釋在外,案件3月1日辦庭審。(路透社)

新加坡交通部長易華仁18日被控貪污和利用公務之便索取貴重禮物等27項罪,他在庭上不認罪,獲准以星幣80萬元保釋在外,案件3月1日辦庭審。易華仁已致函總理李顯龍辭去內閣職務、西海岸集選區席次和退出執政的人民行動黨。

據《聯合早報》報導,貪污調查局長去年7月5日向總理李顯龍彙報後,表示須向易華仁問話,總理隔天同意當局展開正式調查。同年7月11日,易華仁和王明星被貪污調查局逮捕助查。易華仁之後獲保釋,但被暫停內閣職務。

61歲的易華仁1997年起步入政壇,擔任西海岸集選區議員已有27年。他退出人民行動黨的同時也失去席次,意味着本屆國會有6個席次懸空。

易華仁18日早上8時10分抵達國家法院大廈,在當地知名高級律師文達星組成的律師團隊陪同下,步入國家法院大廈。新加坡《聯合早報》形容,身穿深藍色西裝的易華仁明顯較此前公開露面時消瘦。

開庭後,總檢察署首席檢察官陳杰平表示檢方決定對易華仁提出27項指控,並且表示檢方已準備好讓易華仁認罪。然而,易華仁拒認罪。

在易華仁所面對控罪中,包括2項指他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另外面對24項指他身爲公務員卻利用公務之便,向與政府部門有公務關係的酒店大亨王明星索討利益。易華仁也面對1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

文達星在庭上透露,貪污調查局15日通知易華仁對他提出36項控狀,並且錄警戒供詞,結果檢方當日早上才通知他們改成27項控狀。文達星質疑,檢方是否因爲易華仁的口供書內容纔在檢方立場上有所轉變。

總理公署18日上午發表聲明,指易華仁16日致函李顯龍辭職,李顯龍隔天接受他的辭呈。易華仁也表明將償還他在接受貪污調查局調查期間放缺席假時,所領取的薪金和國會議員津貼。

以此估算,易華仁須償還的薪金和津貼合共約14.7萬元。易華仁辭職後,李顯龍任命徐芳達擔任交通部長,同時受委爲財政部第2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