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經開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意見發佈

新京報訊 據北京亦莊官微消息,4月30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發佈關於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爲依法保障經開區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24〕4號),結合經開區實際,特制定《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錨定教育強國建設目標任務,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招生專項行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不斷提高“四個服務”水平,大力促進教育公平。進一步完善入學機制,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規範要求,確保有序推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爲政府責任予以落實。

(二)堅持免試就近,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有序規範,嚴格規範程序,嚴肅執紀問責,確保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三、入學原則

(一)學區內實行就近入學。區域內劃分爲:核心區、河西區和路東區三個學區。推進以登記入學爲主,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小學入學原則上按照確定的服務範圍就近入學,初中入學在小學畢業學校所在學區內派位入學,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生直升初中部;學區內學位不足時,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在經開區範圍內協調安排。

(二)經開區2024年繼續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地址、就讀學校實施記錄。即義務教育入學地址憑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公租房租賃合同”確定爲入學登記地址。登記地址原則上自登記入學之年起6年內提供一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三)2023年1月1日起在經開區範圍內交易或取得的二手房全部實行多校劃片入學。

四、入學條件

本《意見》中經開區範圍均爲《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使部分行政權力和辦理部分公共服務事項的決定》(京政發〔2019〕23號)中規定的“經開區(約60平方公里)規劃範圍”。

(一)小學入學條件

1.實際居住在經開區範圍且有經開區範圍戶籍的適齡兒童(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本市非經開區範圍戶籍但實際居住地址(憑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或公租房租賃合同”)在經開區範圍的適齡兒童。

3.長期在經開區範圍工作、居住的本市戶籍無房家庭,具備連續在經開區範圍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經開區範圍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截至2024年8月31日)的適齡兒童。

4.實際居住在經開區範圍且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適齡兒童:

(1)經開區營商合作局認定的臺胞子女;

(2)經開區組織人事部認定的華僑子女;

(3)國家或北京市博士後管理部門認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

(4)符合隨軍進京落戶條件正在辦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戶籍;

(6)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5.通過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經開區中小學就讀審覈”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入學條件

1.本市戶籍、按本市戶籍對待及通過“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經開區中小學就讀審覈”的經開區範圍小學畢業生。

2.已經辦理回經開區範圍升入初中手續的外區及外省市小學畢業生。

(三)殘疾兒童少年同等條件下在服務片區內就近就便優先入學。

(四)區級以上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五、工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

1.明確責任分工。社會事業局確定經開區小學服務範圍;加強對本區域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入學工作宣傳,接待羣衆來信來訪。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和督促服務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開學時入校就讀,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各學校按《意見》要求完成有關入學的全部工作,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招生紀律,做好羣衆的信訪工作,確保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順利完成。

2.建立聯合審查工作機制。工委、管委會各機構依據職責和審覈標準對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經開區中小學就讀材料進行審覈。各街道辦事處和鎮人民政府要落實對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經開區中小學就讀材料的審覈責任,嚴格審覈紀律。

(二)加強檢查與監督

1.嚴格招生工作程序。執行全市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流程,按照規定的入學方式接收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應首先接收服務範圍內的學生。嚴禁以考試成績和各類競賽證書、培訓競賽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爲招生依據。嚴禁以面試、評測、接收簡歷等形式選拔學生。嚴禁學校和校外培訓機構以培訓班、校園開放日、夏令營等形式提前招生、選拔學生。嚴禁任何學校以實驗班、特色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生。對存在違規行爲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經開區社會事業局將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2.實行招生計劃管理。經開區社會事業局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小學、初中招生計劃。各學校(含民辦)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3.經開區民辦學校北京市中芯學校、耀華京港學校的招生按本《意見》執行,招生範圍原則上爲經開區範圍內的居民小區。與公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嚴格執行民辦中小學招生簡章、廣告備案制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

4.嚴格學籍管理。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對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途徑和方式進行全程記錄,新生學籍將依據學齡人口採集信息和初中入學登記信息建立。

(三)加強宣傳

各相關部門要廣泛宣傳2024年經開區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迴應、穩妥解決社會反映的問題,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編輯 劉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