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持續整治電動自行車“解限速”等經營性拼改裝行爲

10月2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過其微信公衆號發文稱,10月25日上午,該局現場檢查了燕山地區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明、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是否與實物一致,是否銷售假冒僞劣電池、充電器等不合格配件,是否存在“解限速”、更換大容量蓄電池、改裝原廠電氣配件等經營性拼改裝行爲。

文章稱,今年以來,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堅持問題導向,以治理“解限速”等經營性拼改裝行爲爲重點,不斷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文章中呼籲,全市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應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禁銷售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嚴禁從事“解限速”等經營性拼改裝行爲。

澎湃新聞檢索發現,今年10月14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曾發佈3起電動自行車違法銷售、改裝典型案例,含銷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動自行車,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行爲。其中,北京市延慶區一車行因從事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被罰三萬元。

具體案例如下:

北京恆昭自行車修理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6月,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恆昭自行車修理中心的倉庫進行檢查,發現該經營主體在倉庫存放有用以改裝的10輛電動自行車及9套車前後架配件。通過查驗銷售記錄發現,已售1輛安裝了車架配件並加裝電池的改裝電動自行車。該經營主體上述行爲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於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爲。

2024年9月,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三十條,對該經營主體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爲,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微企長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3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收到檢驗機構出具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合格檢驗報告,發現北京微企長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2款電動自行車經檢驗不符合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被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

2024年7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對該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爲,作出罰款106582元,沒收違法所得2403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北京鑫悅行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以及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案

2024年4月,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鑫悅行商貿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銷售的29輛電動自行車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經認證機構確認,上述車輛與強制性產品認證備案信息不符,均爲不符合認證要求產品。上述電動自行車經檢驗,依據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