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耽誤的醫師?這罰單字體「太精簡」他看了霧煞煞

1名網友收到交通罰單發現上頭寫的字跡相當潦草,違規事實8字幾乎看不懂,照片曝光後引發討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

被警察耽誤的醫師?1名網友收到交通罰單發現上頭寫的字跡相當潦草,違規事實8字幾乎看不懂,照片曝光後引發討論;有其他網友根據下方法條依據,查出真相是「不按遵行方向行駛」,留言笑說「拿去藥局,藥師應該看得懂」、「被警察耽誤的醫生」、「沒去當師公很可惜」。

1名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版」發文分享1張照片,照片是1張交通發單,但開單的員警在上頭寫的文字卻相當潦草,其中在「違規事實」寫上8字更是不易辨讀,只能勉強認出「不...方向行駛」,讓原PO笑說此圖是分享朋友的罰單照,「這寫的是啥字啊?」

依據該圖片罰單下方的「舉發違反法條」顯示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經查可得知真相爲「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翻攝自網頁)

不過依據該圖片罰單下方的「舉發違反法條」顯示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款」,經查可得知真相爲「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其他網友則留言說「拿去藥局,藥師應該看得懂」、「被警察耽誤的醫生」、「沒去當師公很可惜」、「好歹一張也好幾百元起跳,字寫好很難?」「以爲民衆都會通靈」、「考警察,應該寫字也要列入考試審覈纔對」、「這是醫生開的罰單」。

不過其實全臺員警手寫罰單、字跡潦草的事件層出不窮,先前警方就曾試辦「電子舉發制單系統」,由各地交通警察隊試用,目前仍在調整階段;而各地警察局也逐年編列預算採購藍芽印表機,透過電腦列印字體,避免讓員警手寫、發生民衆看不懂情形。

先前臺南市也有民衆收到字跡潦草的罰單,被臺南市議員陳碧玉質詢時提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