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行認定「婦打莫德納猝死應準救濟」衛福部回應了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劉姓婦人前年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後身亡,劉婦的盧姓丈夫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救濟補償金遭拒,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盧勝訴,衛福部應依盧的聲請及判決見解作成行政處分,可再上訴。衛福部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指出,目前尚未得知判決理由,將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劉婦(51歲)於2022年4月6日下午4時許,赴新竹縣竹北市衛生所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返家後出現頭痛、嘔吐等不適症狀,直到隔天下午6時許,家人察覺劉婦遲未出房門,查探後才發現劉婦死亡多時。因此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救濟補償。不過,審議小組認定劉婦因本身潛在高血壓,引起腦幹出血性中風,導致中樞神經衰竭身亡,死因與接種疫苗無關,決議不予救濟。

盧不服處分提行政訴訟救濟,請求撤銷原處分並給付600萬元補償金,認爲審議程序不合法。北高行認爲,衛福部審議小組審查會有多名委員因請假未到或有外務未全程與會,最終結論是否經絕大多數委員實質參與討論所形成的共識決,已有疑慮,不符正當法律程序。

北高行表示,衛福部處分有判斷瑕疵存在,本案應屬無法確定關聯性而應准予救濟的情形,至於救濟金額是衛福部裁量範圍,法院無法決定,故判決撤銷處分,衛福部應依盧的聲請及判決見解作成行政處分。

曾淑慧說,本件於今天上午宣判,委任律師尚未收到判決書,未能確知判決理由,本案俟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