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催!網傳比亞迪一員工在網上發工資條信息被處罰,員工表示不服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比亞迪一名員工在網上發工資條信息,違反工資保密協議被處罰,被扣5個績效點。

這個員工被處罰冤不冤呢?其實大部分公司員工在入職時都要籤保密協議,個人工資保密是其中一項,還有些公司把這一項寫入員工手冊的,違反這些規定都有相應的處罰。

我們來看看該網友提供的信息。

從當事人上述描述過程來看,11月21日他把自己的工資條發到網上,他是剛進比亞迪工作,不知道不能網上發工資條。他發到網上的視頻被公司人事部的刷到了,就給他打電話,他接完電話就把相關視頻刪了。但還是給他開了處罰單,他不同意處罰,沒有簽名。

據公司處罰單中寫的處罰原因是:該員工於11月21日在網絡平臺抖音上發佈工資信息,關注點贊數少於1500,依據比亞迪對外宣傳規定,予以一級處罰,下浮績效獎係數5個百分點。

有網友分析,法律規定的保密協議只包括公司產品的技術信息,工資單不屬於保密協議範圍,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該員工較真起來,是可以打官司要求按以往發放工資待遇,而且保密協議要額外給保密補償的,比亞迪給了嗎?

有網友認爲,典型一切解釋權歸公司所有!工資多少屬於個人隱私,是否公開由個人決定!公司強行干涉個人自由就是違法的!法律不應該支持企業的無理要求!

有網友表示,勞動合同裡面有保密協議比亞迪就沒違規 沒有保密協議比亞迪就違規了。一切按合同辦事,尊重契約精神。

有網友爆料,衡陽比亞迪員工把自己工資條公開發到網上,公司直接4級處罰。

有網友評論,這顯然是違法的,員工的個人工資並不算商業機密,如果說是整體員工的工資,倒可能構成商業機密。另外,在勞動關係中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一般都是企業高管,或者一定的技術人員,普通員工並不負有保密的義務。

有網友評論,高工資的流水可以隨便發。當普工的絕對不能在發的,要不然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這個只是處罰,沒有收到律師函,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那就是很給面子了。

從網友的評論來看,觀點不一。但是,作爲企業員工,應該遵守公司規則,這是對員工最基本的要求。不能因爲自己是新入職員工,就以此作爲拒絕接受處罰的理由。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企業有企業的規章制度,都理應遵守,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其實,關於工資保密要求,對於大多數企業都是高度敏感的,都不希望員工外發,除非是特殊原因,比如公司營銷需要。

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