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公建 金管會給誘因:投資期間優惠風險係數1.28%
爲鼓勵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國內公共建設,日前金管會在7月25日公佈,2026年接軌ICS起前五年適用1.28%風險係數,五年後則用調整後的ICS在地化風險係數,等於風險係數會逐漸增加,只有前五年可以用1.28%。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爲避免壽險業公建投資有不確定性,因此新制鬆綁兩大重點,一是現行保險業直接投資公建已是用風險係數1.28%,但針對投資100%投資公建的私募股權基金(間接投資)則從10.18%調降爲1.28%;二是優惠風險係數適用期間,從原本的只有前五年,改爲整個投資期間都可適用,假設某案子投資期20年,就20年都適用1.28%。
但爲審慎控管集中度風險,金管會也訂定額度限制,整體保險業若投資100%投資公建的私募股權基金達到5,000億元,超過5,000億元的部分,會另外訂定風險係數。換言之,保險業買100%投資公建的私募股權基金是「先搶先贏」,要搶在5,000億元額度內。
據保險局統計,截至6月底,整體壽險業專案運用加公共建設投資金額達1,388億元,其中純公共建設投資約627億元,但若加計保險法146條之1的,也就是藉由有價證券投資公共建設約1,965億元,與藉由不動產地上權投資公共建設約2,912億元,等於目前整體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金額約6,300億元。但目前因市場上沒有100%投資公建的私募股權基金,因此也沒有任何保險業有投資到100%投資公建的私募股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