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怒客飆5字經飲料店長回「你爸我XX的」 1人沒事1人慘了

客人與飲料店長爆發口角衝突互告,客人罵髒話被起訴,店長說「你爸我在地的」,檢察官認爲沒有恐嚇或侮辱之意,不起訴處分。(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臺北市內湖區一間連鎖手搖飲店,今年1月發生客人與店長互罵風波陳姓客飆罵「X你娘機掰」等5字經,並嗆「混哪的啊?」,店長則回「你爸我在地的」等語,警方到場處理雙方決定互告。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爲,「你爸我在地的」並非侮辱或恐嚇言論,對店長不起訴處分,而陳男公然侮辱另案起訴中。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13日下午6時許,陳男疑似不耐煩等太久,嗆何姓店員「不想做可以離職」、「爲什麼那麼久」,汪姓店長聽見走出來,請陳男不要這麼兇,雙方爆發口角衝突,店員打電話報警

警方到場,陳男稱汪男用「幹你孃」、「機掰」等語嗆他,導致他心生畏懼認爲汪男在恐嚇他,當下2人互相提告。

不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問汪男「混哪的啊」等語,汪男回「你爸我在地的」等語,除此之外,並無明顯聽見汪男有用髒話辱罵陳男。檢察官認爲「你爸我在地的」並非侮辱或恐嚇言論,陳男也提不出其他積極證據,故認罪嫌不足,予以汪男不起訴處分。

反而是監視器畫面顯示陳男用「X你娘臭俗辣」、「X你媽的俗辣」、「X你娘機掰」等語言辱罵汪男,目前另案起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