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延燒 消基會願提供團訟協助

臺北市遠百信義A13「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損害擴大,截至目前爲止,被害人數已近20人,其中並有2位被害人死亡。(報系資料照)

臺北市遠百信義A13「寶林茶室」食物中毒事件損害擴大,截至目前爲止,被害人數已近20人,其中並有2位被害人死亡,另有5人仍在加護病房搶救中,消基會表示,將義不容辭爲本件被害人提供團訟協助。

依消保法規定,依消保法所提的訴訟,如果是企業經營者故意所致損害,消費者可以請求最高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重大過失所致損害,可以請求最高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過失損害,也可以請求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消基會表示,此駭人聽聞的嚴重食物中毒案件,雖然主管機關初步判斷,爲由米酵菌酸毒素造成的可能性最高,期盼中央和地方行政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能以最快速度查明事實真相,防止事件再度發生,及有效降低民衆的疑慮與不安外,更得進一步追究相關廠商或人員的民、刑事法律責任。

消基會強調,如果主管機關確認就本事件應負責的相關廠商或人員,且被害人符合消保法規定請求權人20人以上團訟的門檻條件,將義不容辭爲本件被害人提供團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