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案66歲死亡者通報慢半拍? 衛生局:症狀罕見未耽誤治療

衛生局長陳彥元(右二)27日說明,66歲男性的死亡案例,起初並非典型的食物中毒症狀,因此醫療機構並未通報衛生局,但並未於期間耽誤任何治療措施。(丁上程攝)

寶林茶室疑似食物中毒案持續延燒,27日中午傳出第2名死亡者。不過該名66歲男子19日就曾到寶林茶室用餐,直到26日新光醫院才通報爲食物中毒案,27日上午該名男子就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遭外界質疑通報慢半拍。對此衛生局長陳彥元解釋,該名案例是相當罕見的食物中毒案例,且起初的症狀並非典型食物中毒,直到事件爆發後,醫療機構發現該名診斷不明確的病人,與寶林案食物中毒的通報相當類似,才向衛生局通報食物中毒,因此時間上的落差並非慢半拍。

陳彥元解釋,起初於24日中午新北市政府向臺北市通報,第一時間衛生局就派出稽查人員與食藥科的人員前往現場稽查,除了採集生物跡證以及員工手部細菌外,粘版、刀具等器具都有采檢相關跡證,而在24日晚上有接獲食物中毒的通報案例,且在到院前死亡,因此25日又再次前往店家稽查與勒令改善。

陳彥元提到,衛生局也有跟負責收送病患的馬偕醫院密切聯繫,除了得知是到院前死亡外,死因爲酸中毒,因此當下沒有做食物中毒的通報,但因爲該案有病史,並且曾經有到同一家店去用餐,所以纔再改列爲同一案。陳強調,在1999通報前,衛生局就已經在新北市通報下前往稽查,所以並無反應慢半拍的狀況。

至於針對27日上午66歲男性死亡案例,陳彥元也解釋,該案並非典型的食物中毒狀況,並無噁心、拉肚子、嘔吐等症狀,因此醫療機構將食物中毒的可能性排到較爲後面。而在近日食物中毒的案例公告後,院方也發現66歲男性、症狀不明確的案例看似是同一類,所以才做了食物中毒的通報。

陳彥元強調,即使在還未通報爲食物中毒案例時,醫療機構都很積極治療該名病人,僅是因爲在通報前必須有足夠的證據,纔會向衛生局通報,只是時間差的問題,並未耽誤病人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