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吾悅華府二期無竣工驗收表違規交房,業主:面積嚴重“縮水”

寶雞吾悅華府二期無竣工驗收表違規交房,業主:房屋面積嚴重“縮水”

花了一輩子的積蓄本想買一套心儀的房子,交了首付,貸了款終於盼到交房,可是開發商卻無法提供“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且房屋面積嚴重“縮水”,讓王先生是心情落到谷底,同時也讓其他50多戶有共同問題的業主也很是無奈。8月3日,寶雞吾悅華府小區二期多位業主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小裡幫忙》欄目反映了他們收房時遭遇的煩心事。

業主:房屋面積嚴重“縮水” 且沒有“一表”

2019年4,王先生在位於寶雞高新五路的吾悅華府二期小區1號樓(開發商:寶雞新城萬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後簡稱“新城萬博地產”)購買了一套房子,根據合同約定,到了今年的7月份開發商如期通知收房。王先生在接到開發商的收房通知之後卻發現,新城萬博地產蓋的房屋面積嚴重“縮水”,小了7個平方左右,而且跟開發商索要相關手續,“兩書一表”,他們無法給提供。

“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由於這張表十分重要,王先生就房屋面積“縮水”問題和交房手續問題也多次找到營銷中心和新城萬博地產要個說法,但均未果。

8月3日,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與王先生來到高新五路附近的吾悅華府售樓部採訪調查此事。

王先生說:“今年7月份,開發商通知我交房,我們都是第一次買房,合同上約定的預測建築面積是127.34㎡,但是現在他們現在通知的是隻有120㎡左右,少了近7個平米,我買的戶型是三室兩衛,我去房子實地一看,三個臥室太小了,放張牀,其他的什麼都放不下。當時簽訂的購房合同上明確規定,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其中有一項誤差絕對值在3%,而實際遠遠超過了這個數值。”

他說,不僅房屋面積嚴重“縮水”,而且層高也少了,原先說的2.9米的層高,現在實際我們測量了下只有不到2.7米。屋子是又小又矮,根本沒辦法裝修居住。其次,按照國家規定,房屋交付需要提供“兩書一表”,可是開發商未給我們提供這些手續。

王先生說:“提供‘一表’是開發商交房最起碼的依據之一,有了這個材料我們才知道這房屋是否達標,這種做法着實讓人氣憤。交房手續不齊備,就證明工程未被監管部門驗收,尚未達到交付條件,住着能安心?”

吾悅華府開發商:承認‘一表’還沒有拿到手

8月3日,《小裡幫忙》欄目記者在現場看到,小區門口人來人往,不少業主出入在看房、交房。

對於,就記者提問的兩個問題。一,實際面積嚴重“縮水”,小了7個平米,後續如何解決?二,開始交房,手續是否完備?

寶雞新城萬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徐姓總經理說:“當時的施工圖紙與實際實測面積確實存在一定的誤差,主要在陽臺上,戶型與實際面積有誤差我們會依據合同辦理,該退房退房,按照合同該賠償賠償。”就“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還沒有拿到,目前還在一邊交房一邊辦理當中。

寶雞高新區住建局一工作人員表示,7月19日,召開了關於吾悅華府二期的竣工驗收備案會,目前相關手續還在辦理完善當中,還未給開發商下發書面的竣工備案驗收表。

“一表”最重要 涉及24項驗收

據華商報-二三裡資訊記者瞭解,業主收房時,開發商提供“兩書一表”是法定標準也是最低標準。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開發商必須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簡稱“兩書一表”)。1998年7月20日頒佈的《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第十七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其中,《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最爲關鍵和重要,因爲它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須取得質量、消防、規劃、人防、環保、燃氣、室內環境、電梯等24項驗收合格文件後的備案證明,是辦理房產證的必備文件,是房屋整體合格的必要法律保障。另外,《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還是辦理房產證的必備條件,審查該表可以保證房產證不會因爲竣工備案問題而拖延。

交房當中,新城萬博地產開發商所提供的必備而且必須向業主公示的“兩書一表”顯然沒有做到位。依法依規進行交房,是開發商對新業主們最基本權利保障和最基本的誠信承諾,此事,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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