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海警法 日執政黨想派自衛隊上釣魚臺

執政黨有意修法放寬海保武器使用限制,並授權陸自在釣魚臺衝突還未發生時,便登島準備因應。(圖/陸上自衛隊臉書

由於允許中國大陸海警在必要時使用武器的《海警法》已在2月實施,日本《每日新聞報導,日本執政黨自民黨準備提出法律修正案,不僅要放寬海上保安廳的武器使用限制,更有意授權陸上自衛隊在釣魚臺衝突還未發生時,便登島準備因應。若相關法案通過,恐讓當地情勢進一步激化。

根據報導,自民黨的國防議員聯盟已在會議中達成共識,有意在近期提出《海上保安廳法》的修正案,爲其添加「領海保全任務」,明文賦予海上保安廳於必要時使用武器的權力,而非如目前一般,僅在外國政府艦艇有極高可能非法登陸、或用於阻止重大凶惡犯罪等少數情況下,才得以向對方射擊

另外,該聯盟還希望修改《自衛隊法》,授權其執行「領域警備行動」,不僅在海上保安廳面臨無法處理的事態時,海上自衛隊能更快出動;還想在發現外國武裝人員有意登上釣魚臺時,先一步於當地部署陸上自衛隊。

《海上保安廳法》修正案明顯是與中國大陸《海警法》互別苗頭。而關於《自衛隊法》修正案,雖然「領域警備行動」與警察執行任務相同,是基於國家管轄權行使,而非自衛權故能動用武力會被限制在警察等級,但《產經新聞》指出,這將使自衛隊能更迅速因應釣魚臺衝突。

日本前自衛官、現軍事評論家數多久遠則認爲,雖然由日本首相下達的自衛隊「治安出動」行動,需在國會同意後才能進行,耗時甚久;但在《自衛隊法》2005年修正、且近期日本經常出海警戒北韓彈道飛彈下,「領域警備行動」對海上自衛隊意義不大。故自民黨強推該法案,是因在釣魚臺常駐警察須經沖繩地方首長同意,有意繞過長期與自民黨不合的該地政府,直接給予陸上自衛隊常駐釣魚臺的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