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新莊ViVi」租房...新北男現賺2千!不到一個月 慘烈下場曝光

王男依法判2月徒刑。(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王姓男子日前爲了獲取2千元的報酬,在明知道對方可能會進行不法行爲的情況下,卻仍是以自己名義,幫忙承租套房,而事後該套房則被作爲賣淫集團性交地點。對此,法官審理後,依法判王男2月徒刑。

判決指出,王男日前才因爲毒品案件,遭法院判4月徒刑確定,但在執行完畢出監之後,王男仍是不知悔改,而他於某日又接獲不認識的人傳訊息詢問他,是否願意幫忙承租房屋,只要同意就可以獲得2千元報酬。

王男在明知道一般人均可用自己名義承租房屋,若無故以他人名義租屋使用,可能是在進行不法行爲,爲了躲避追緝纔會如此,但他卻仍是貪圖報酬,幫助承租房屋,並從應召集團手中獲得2千元報酬。

等到房屋承租完成後,集團成員隨即在論壇PO文攬客,「新莊ViVi 不喜歡不收任何費用」等性交易訊息,而在訊息刊登完不到一個月,警方在執行網路巡邏時,恰巧發現該性交易訊息,遂喬裝成男客前往該處,當場將其查獲。

對此,法官認爲,王男的行徑已經助長社會犯罪風氣,導致真正犯罪者逍遙法外,行爲實屬不當,惟念他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審酌其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等後,依幫助犯圖利媒介性交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