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公寓違法養81只犬貓 飼主自稱「中途之家」遭重罰28萬
房內空間不大卻飼養大量犬、貓。(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大量犬、貓共處。(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板橋區45歲葉姓女子在長江路某公寓頂樓加蓋飼養大量寵物,未完成寵物晶片轉讓、未絕育、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且寵物排泄物臭味嚴重影響到鄰近住戶,經查共飼養81只犬、貓,由於未完成寵物晶片轉讓、未絕育、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新北市動保處以違反《動保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開罰28萬2500元。
據瞭解,該處頂樓加蓋約20坪,屋內飼養大量犬貓,排泄物臭味嚴重影響左右兩棟鄰舍,當地里長、住戶不堪其臭多次舉報。動保處會同環保局、警察局共同前往查察,動保員認出葉女爲累犯,去年承租板橋三民路公寓頂樓,當時飼養共計63只犬、貓,也是因爲飼養環境不當等問題遭住戶檢舉,當時開罰20萬3000元罰鍰。後因房東不堪多數鄰居責罵,尋求法律程序請法院強制葉女搬遷。
葉女自稱是中途之家,專門中途他人無法繼續飼養及寵物業者汰除的犬隻尋找新飼主,經查部分犬隻未進行晶片轉讓、未絕育及未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再次開罰28萬2500元。
動保處表示,設立中途之家協助動物認養本是件美事,但因收容數量超過送養的數量,且未提供良好的飼養環境屢勸未改,甚至使鄰近住戶不堪其擾,僅憑飼主一人之力難以應付這麼多隻犬、貓照護,呼籲飼主應妥善評估自身照護能力,飼養寵物應量力而爲,切勿飼養超出自己所能負擔的能力,不僅造成旁人困擾,也將因動物照護不周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