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暴力襲警案件!
近日,白銀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暴力襲警案件,高效的司法審判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執行公務的安全和權威,守護老百姓的生活安居樂業。
2024年4月,白銀區某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區門口依法執行公務時,張某某等三名被告人拒不配合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對民警拳打腳踢,並使用金屬馬紮擊打民警,致二名民警頭部、面部、上臂、下肢多處損傷,其中一民警構成輕微傷。
白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張某某等三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爲已構成襲警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張某某等三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及審判環節均認罪認罰,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對其從輕處罰。最終,根據被告人張某某等三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其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刑罰,並對其中一名悔罪態度較好的被告人適用緩刑。
法官提醒
2020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明確襲警罪,並於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配合人民警察執法,是每一位公民應盡的義務。面對警察執法時,請多給予理解和支持,切不可罔顧法律,阻礙警察依法執行公務,因一時衝動受到法律的懲罰,得不償失。社會的和諧穩定離不開人民警察的負重前行和辛苦守護,維護人民警察的執法權則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在此提醒,廣大人民羣衆應在人民警察執行公務期間,多給予理解和支持,主動配合工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共建平安和諧社會!
來源:白銀市白銀區人民法院,本文內容爲轉載信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私信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