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公主真實版!桃園繼母惡意改名 女童忍受「壞」字烙印半年

白雪公主真實版!桃園繼母惡意改名,女童忍受「壞」字烙印。(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白雪公主的故事真實上演!桃園平鎮一名繼母認爲繼女頑劣、難管教,6月竟帶到事務所將繼女名字最後一字改成「壞」,還嗆聲:「就是要讓她揹着壞名到成年!」半年來更6度把女兒趕出門再報失蹤人口,生母沒監護權也無可奈何,師長、警察、戶政努力勸導仍未果,議員黃敬平呼籲張市府總動員幫忙小女孩。法務局長賴彌鼎指出,短期要改名、長期要改定監護權,斥這對父母已不適任,會積極協助。市長張善政也允諾保護女學生弱小心靈,不要讓她這麼小就受創。

黃敬平表示,他接獲一所學校校長及師長陳情,有對生父與繼母因家庭衝突,6月竟把有情緒特教問題的女學生帶到戶政事務所,在未經女兒同意下,把女兒姓名最後一字改爲「壞」字,突顯她頑劣難管教,校方、戶所、社工多方跟其生父、繼母溝通勸說無效,只能依姓名條例未成年改名規定,「無需滿7歲以上未成年人改名當事人簽名」,辦妥其女改名作業。

女兒得知後情緒快崩潰,繼母竟還嗆聲:「把她改成壞名才能出一口惡氣、讓我舒心!」、「就是要讓她揹着壞名到長大成年!」夫妻倆還在各種社羣媒體上語帶嘲諷地宣傳她的「壞」名字。生母也很苦惱,無奈只有探視權、沒有監護權,只能透過司法程序申請保護令。

「八點檔的劇情竟真實上演!」黃敬平說,女兒由生母接回同住照顧,生父與繼母竟到校逼女兒交出家門磁扣鑰匙,還從6月25日至10月22日之間,6度故意將女兒報警列失蹤協尋人口,警方屢屢到校查證,再通知生母至派出所撤銷協尋,搞得校方、生母和警方都疲於奔命,儼然把校園當家庭衝突的延伸戰場。

議員黃敬平揭露一名繼母不滿繼女頑劣,竟將她名字最後一字改爲「壞」,嗆聲說要讓她揹着壞名到成年。(蔡依珍攝)

黃敬平也肯定轄區平鎮員警主動積極協助,尤其生父到校大罵女兒翹家未歸時,反遭長期關心及處理的員警回嗆:「你不讓女兒回家,她被迫住在宮廟時,都是我們去關心還帶便當給她吃!」暖心把女學生當成自己小孩。

黃敬平指出,學校師長、社工們都對女生遭遇很不捨,全校師長動起來想辦法要幫她,校方也發函給戶所請求幫忙,但戶所礙於法令規定,僅能提供例如家訪陪同說明撤銷改名登記等相關協助,解鈴還須繫鈴人,仍要具法定監護權的生父主動申請撤銷改名才能解決。

黃敬平呼籲社會局、法務局等單位研擬依《兒少法》第5條第2項規定,兒童及少年權益受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介入協助改回原名。他強調,若生父不配合,社會局應該「硬起來」向法院申請宣告停止親權,由市府擔任監護人,再替當事人改名,雖然這是最後手段,但也藉此告訴女童,正義還是會站在她那邊。他不諱言幫女孩改回本名是一項艱鉅任務,但這涉及法律時效性問題,請市府各單位要加快腳步。

張善政說,有任何管道都會全力去幫女學生改回名字,也會積極爭取將她監護權改到適當位置,全力保護弱小心處理,不要這麼小就受到創傷。

「這對父母顯然已不符合監護人的最佳利益!」賴彌鼎表示,亂改名已造成女學生心理重大不良影響,亂報失蹤則涉及生活胡亂管教,認爲唯有改定監護人,才能讓女學生受到最佳利益養護和教育。

賴彌鼎認爲,短期要改名,長期要走監護權改定程序,縱使生母不能提起,檢察官、主管機關、社福機構也能幫忙,社福或政府機關也都能當適當監護人。若法律上專業能力不足,法律輔助基金會也能義務提供好的律師,強調家事案件非一般法律案件,較特殊,但一定會全力協助。

民政局則指出,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女學生的生父,可於1年內申請撤銷改名登記,但要說明申請改名時是因認知錯誤而衍生錯誤意思表示,才能撤銷改名登記。戶所除第一時間全力勸阻、跟校方聯繫,也基於保障未成年人權益,發函內政部請釋,能否考量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協助撤銷改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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