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訴!蘇清泉控屏東縣長選舉不公「兩案二審均駁回」

蘇清泉提當選、選舉無效之訴,案件上訴二審仍遭駁回定讞。(本報資料照)

屏東縣長周春米。(本報資料照)

前年九合一大選中,代表國民黨參選屏東縣長的蘇清泉,以1萬1千餘票之差敗給民進黨周春米,選後分別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遭屏東地院駁回,案件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於5日下午5點判決駁回,全案定讞。

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國民黨候選人蘇清泉以1萬1077票之差敗給民進黨縣長候選人周春米,他質疑選務瑕疵、計票有誤,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無效之訴。

2023年5月30日,一審屏東地方法院合議庭認定,僅極少數投開票所選務人員疏未依屏東縣選委會編印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的之作業程序辦理選務工作,而該選務人員疏未遵守內部行政作業規則,不影響選舉結果;當選無效部分,而周春米當選票數,經勘驗12個投開票所選票及評議判斷後,蘇清泉有效票比中選會公告結果多1張,因此爲20萬6461張、周春米有效票較中選會公告結果多2張,即爲21萬7539張,周春米當選票數並無不實,均遭駁回。

蘇清泉不服提出上訴,經過約1年多的審理,二審高分院於5日宣判上訴駁回,高分院針對判決理由指,投票所選務人員因紙張粘貼而不慎誤發選票,已當場追回選票並列入已領未投票處理,另有投票所投開票報告表所載發出票數高於選舉人名冊簽章數爲選務人員疏失所致,而有投票所列爲用餘票空白票紙屬印刷廠印刷疏漏,工作人員點領選票未發現所造成,均未影響選舉結果。

選舉人名冊雖有部分指按指印模糊或重複,甚至簽章橫跨二欄位等情節,不影響選舉人領取選票意志,非無效票;另外,蘇提出的3張選舉人數截圖,僅爲截圖時間已完成開票作業的投票所的選舉人數、投票數,非全部投票所開票完畢時屏東縣全縣之選舉人數、投票數,無從認定中選會有變動選舉人數違法情事。

至於蘇提出無效票高於得票差數部分,票數多寡與2人間得票數差距,無關連性存在,無效票數並無異常或可質疑之處,因此駁回上訴,周春米當選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