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類場所12月1日起需戴口罩 翁章樑籲民衆快接種流感疫苗

嘉義縣提醒民衆12月1日起,進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以免受罰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加上11月份國內增加90案境外移入確診個案,嘉義縣政府特別提醒民衆自明日12月1日起進入「醫療照護、大衆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的場所,應佩戴口罩,倘勸導不聽者,將依法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縣長翁章樑表示,自12月1日起,依循中央政策進出縣府機關民衆及同仁均需戴口罩,尤其是進出八大場域,務必戴上口罩,以免觸法室內辦公如能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可不用戴口罩,但搭乘電梯務必戴口罩,提醒民衆應持續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落實勤洗手、咳嗽禮節、保持分餐制等防護措施,即使在生活中碰到感染者,被感染的風險也會降到最低。

▲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 。(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翁章樑也呼籲符合公費流感疫苗的接種民衆,把握最後僅剩的8千多劑疫苗,儘速至嘉義縣各鄉鎮市流感合約診所或衛生所接種疫苗,直到疫苗用罄爲止,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

衛生局指出,秋冬時期除新冠肺炎疫情,還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爲了保護抵抗力較弱的長輩小朋友,降低可能因感染造成併發重症機會,及有效提高民衆於佩戴口罩阻斷社區傳播鏈,12月1日起民衆前往醫院診所、長照機構、乘坐大衆交通工具、室內賣場購物等、圖書館等、演藝電影院、室內休閒娛樂場所、宗教廟宇祭拜及到機關洽公共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