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賭場大亨洗黑錢4大罪9月開審 涉天價3兆恐關33年

太陽集團創辦人周焯華因涉在大陸開設非法賭場,自去年11月被捕並羈押至今,全案最高可判處33年有期徒刑。(達志提供)

身家400億的太陽集團創辦人、澳門賭場大亨周焯華(洗米華),因涉嫌在大陸開設非法賭場而被捕,牽連安以軒丈夫、德晉集團主席陳榮煉,經查後周焯華涉4大罪遭起訴,將於今年9月2日開庭審理,全案牽涉金額高達8000億港幣(約3兆多新臺幣),周焯華最嚴重可能被判刑33年。

周焯華去年11月因涉嫌非法在大陸開設並經營賭場,被溫州檢察院批准並於澳門被捕,全案隨後進入司法調查,查閱起訴書後發現,除了周焯華的太陽城外,陳榮煉旗下的德晉集團等其他幾家公司也捲入,據悉2007成立的德晉集團,乃當地的博彩中介人之一,去年貴賓廳轉碼數更超過周焯華所擁的太陽城,陳榮煉因此於今年1月被捕,太太安以軒自此神隱。

據港媒報導,早一步被逮捕的周焯華,自去年11月被澳門當局逮捕後,羈押候審至今,案件經調查,其中涉案的包含11名相關人士,周焯華被控創立犯罪集團、非法賭博、洗黑錢等罪,警方之後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宣告周焯華全數認罪,至於其他嫌犯涉及哪些犯罪事實?以及被起訴的內容等,目前仍屬司法機密。

澳門檢察院表示,涉案的嫌犯觸犯了澳門《刑法典》中的「領導犯罪集團罪」、「參加犯罪集團罪」、「清洗黑錢罪」及「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刑期分別可處12年、10年、8年及3年有期徒刑,最重可被判處坐牢33年,全案將於今年9月2日正式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