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女下班內衣歪了 男友聞「胸部有口水味」炸鍋 怒揪惡狼

女子遭男方下藥迷姦,事後發現胸部有他人的口水味,怒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1名男子去年2月到按摩會館消費,與員工A女約在車上喝酒聊天,竟趁機將安眠藥偷摻入酒中,趁對方昏睡時性侵得逞;男友發覺A女衣衫不整且胸部有口水味,察覺有異,全案因此曝光,法院判男子7年1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該男去年2月到臺北某按摩會館,帶A女在車內玩遊戲及飲酒,於飲盡白酒後,他趁下車買酒時,偷偷將安眠藥摻入新酒內,導致A女喝入陷入昏迷,舔吻A女胸部後性侵得逞,事後他與A女搭計程車回到會館,恰巧遇到接A女下班的男友,男友事後發現A女意識模糊、口齒不清,衣衫不整且胸部有口水味,認爲事情不單純。

A女男友隨即找該男子理論,該男坦承2人有發生性行爲,但並非性侵,他辯稱「我和她認識第一天就在KTV接吻、愛撫,本來要性交易,但KTV內有服務生,因此作罷」,他說2人當時在車上親吻、撫摸都是合雙方意願的,否認下藥性侵。不過A女則說,她當天喝完威士忌後就失去意識,回到會館還吐了2次,男友也認爲很奇怪,而且有聞到胸部有口水味。

法院認爲,A女與該男僅相識2天,沒有理由冒着僞證罪風險虛構上述情節,她在事發後心理嚴重受創,整天都躲在家裡,無法正常面對人羣及上班,經精神科診所診斷,確認患有憂鬱症,並伴隨精神病特徵,認定情緒反應都與一般遭受性侵的受害者反應相符,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該男有期徒刑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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