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學生視力篩查執行“走樣”遭整改

本報記者 曹學平 合肥報道

(“廬陽區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外景。攝於2021年。圖片來源:合肥市相關部門官微)

近期,合肥市多所中小學以不同形式動員學生到合肥市所謂的“區級兒童視力保護基地”進行免費視力篩查建檔工作,並稱基地檢查項目與公立三甲醫院相關檢查項目一致。

不過,《中國經營報》記者調查發現,上述所謂的區級兒童視力保護基地的運營主體皆爲民營營利性機構。

事實上,早在2022年2月,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校園視力檢測與近視防控相關服務工作的通知》就明確規定,組織指導中小學校在校內統一免費開展視力檢測,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嚴厲打擊虛假違法營銷宣傳行爲。

針對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的問題,合肥市教育局對此表示:“非常感謝指出我們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們及時召開加強全市中小學校近視防控工作部署會,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生定期視力監測工作的通知》,不斷完善我市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機制。”

“校內”變“校外”

日前,合肥市蜀山區某中學班主任向學生家長下發通知:“根據國家和省市區關於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要求,切實關注好學生視力健康問題,根據工作排期,我校視力建檔工作正在開展,請未建檔的家長根據時間在線上預約後按照預約時間前往‘蜀山區兒童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十里廟)’進行免費視力檢查建檔,如有近期3個月內在醫院/正規機構進行過詳細檢查,線上預約後可直接將檢查單帶至基地建檔。建檔排期第二階段的家長及學生,可在線上預約後前往‘蜀山區兒童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進行建檔並將回執單交由班主任後統一交回到學校。”

4月5日,蜀山區某小學官微也發文稱:“爲持續關注孩子視力狀況,學校向蜀山區兒童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提出建議。該基地積極響應,爲每個孩子建立了電子檔案,家長可通過手機註冊,註冊後家長可自由預約檢查,每一次的檢查結果也都可在手機上查詢。”

記者根據上述通知提及的地址,來到合肥市某商廈一樓西北角,但並未發現‘蜀山區兒童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的身影。經詢問購物中心工作人員才得知,位於該商廈一樓的徽視康佑瞳眼科診所就是所謂的“蜀山區兒童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合肥市徽視康佑瞳眼科診所有限責任公司爲民營企業。

5月30日,合肥市教育局對此專門下發通知,要求規範開展學生視力檢測。各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在校內統一組織爲學生免費開展視力檢測,嚴禁無資質機構入校開展視力檢測,不得出現要求學生及家長自行前往相關機構檢測獲取數據,再向學校報送有關數據情形。各中小學校要建立信息報告制度,指定專人按時按質完成中小學生視力監測相關信息數據報送工作,嚴禁相關機構替代學校完成。

“基地”由來

實際上,早在2021年9月,就有學生家長向合肥市長熱線求證:“中鐵國際城六安路小學通知學生前往蒙城路‘廬陽區青少年近視防控基地’進行視力建檔,每三個月檢測一次,是否屬實?”

合肥市長熱線公開回複稱,經與廬陽區教體局瞭解,確有此事。2019年2月,廬陽區作爲合肥市唯一的縣(區)被國家教育部認定爲“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區”。廬陽區成立“廬陽區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位於蒙城路與鳳台路交口(蒙城北路135號),免費爲廬陽區中小學生建立視力檔案,將學生眼部健康數據錄入學生視力電子檔案,對篩查出視力異常或者可疑眼病的,提供個性化、針對性強的防控方案。

據瞭解,教育部辦公廳上述通知對此也進行了規範,嚴格視力監測數據安全管理。監測組織部門、學校和檢測機構要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加強數據採集、存儲、傳輸、處理、應用等全週期安全防護。不得私自對外泄露學生個人和視力等信息,不得與第三方共享用於商業用途,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23年9月,合肥市廬陽區教體局《關於開展2023年秋季中小學生視力篩查工作的通知》表示,2023年6月21日,廬陽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兒童青少年視力篩查數據庫建設採購項目在廬陽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安徽貓頭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貓頭鷹公司”)中標。2023—2024學年度,廬陽區中小學、幼兒園學生視力篩查均由該公司負責,其他任何機構不得入校開展視力篩查。

不過,廬陽區某幼兒園教育集團官微顯示,2023年12月28日上午,“廬陽區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走進合肥市廬陽實驗幼兒園教育集團紅璽臺總園進行視力健康測試和抽查工作。廬陽區某小學官微2021年發佈的《廬陽區中小學生近視防控致家長的一封信》推介稱,家長通過掃碼進入“貓頭鷹計劃”公衆號預約到上述位於蒙城路與鳳台路交口“廬陽區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爲孩子進行視力建檔檢查。

記者掃描“貓頭鷹計劃”公衆號二維碼後,登錄的卻是“貓頭鷹近視防控平號”,認證主體爲貓頭鷹公司。這也意味着,“廬陽區青少年視力保護基地”背後的市場主體爲貓頭鷹公司。

合肥市教育局上述最新通知亦要求,各中小學校對視力異常的學生要及時進行提醒指導,並及時告知家長帶孩子到正規眼科醫療機構進一步檢查確認。“不得借科普宣傳、監測篩查、視力建檔、定期檢查名義搭車開展商業化活動。”

(編輯:張家振 審覈:童海華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