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整夜未歸!憂心夫衝派出所報案 竟抓包激戰小王3次

南投一名人妻表示,丈夫平常忙於工作,經常不在身邊,但身邊的男同事卻總會暖心安慰她:「沒關係,我會陪你」。(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投一名人夫阿豪(化名)日前因見妻子整夜未歸,擔心她可能遭遇意外,連忙趕抵派出所報案,未料卻因此抓包妻子與同事發展已久的一段姦情。真相大白後,阿豪憤而向小王提告並求償50萬元;法官審理,認定小王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

判決指出,人夫阿豪自2019年間結婚,婚後育有一女。阿豪表示,妻子曉雲2021年1230日晚上外出後,卻整夜未歸,他擔心妻子發生意外,於是前往派出所報案。未料,他隔天早上接到妻子的電話,稱她夜不歸家,是因爲與同事大偉(化名)留宿飯店,並坦承倆人近期已發生3次性行爲;阿豪憤而提告,向小王求償50萬元。

大偉辯稱,他與曉云爲同事關係,另礙於外籍身份,語言不通的因素,平常除了工廠同仁及同鄉外,較少與其他人接觸。他進一步說明,「我都用手機LINE翻譯軟體和曉雲溝通,也不知道她的婚姻狀態,而我們也僅僅一起用餐2次」,全盤否認3次單獨前往飯店投宿,更未曾與曉雲發生性行爲。

「我有送飲料給大偉,後來他每天會對我噓寒問暖,除了基本問候外,還問我有沒有結婚,我就說有。」曉雲也說,丈夫阿豪平常忙於工作,經常不在身邊,大偉則會暖心安慰她「沒關係,我會陪你」。至於二人留宿飯店,曉雲解釋,大偉當時傳訊息表示想要見面,稱要找地方休息,隨後他們就來到一處飯店、發生了性行爲,並強調:「是性器官上的接觸,他也有戴保險套。」

事實上,阿豪曾通過LINE聯繫大偉,警告他再不主動聯繫,一定請來律師依通姦、侵害配偶權等罪,將他一紙告上法庭。倆人見面後,阿豪詢問是否已經開始籌錢,大偉則回覆「我會盡力的」。

南投地院審理,依據曉雲對於雙方熟識經過、對話內容、外出及發生性行爲的時間、地點,均能具體指出,如非確實有此經歷,應難對多處細節詳細指出,爲此認定曉雲與大偉確實發生性行爲,判被告大偉須賠1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