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偷當酒店妹 夜夜狂歡還偷腥!小王嗨喊:何時給看鮑魚

男子發現妻子偷偷去當酒店妹,不僅夜夜狂歡還偷腥。(AI生成圖)

屏東男子阿國(化名)與小萱結婚(化名),不料婚後不久,小萱作息逐漸怪異,經常到了凌晨才返家,甚至是整夜不歸,後來還發現小萱與男子阿華(化名)的鹹溼對話,「老婆什麼時候要給我看鮑魚」、「已經很想打炮,你還發A片給我,讓我哈死」,經追問才知小萱去酒店上班還偷腥,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與小萱在2017年11月辦理結婚登記,但結婚後沒多久,他每天早上出門工作,返家時卻常沒見到小萱,經常都是凌晨才返家,甚至是整夜不歸,向小萱詢問何以如此,一開始則是說與友人吃飯、打牌等,若是再追問,小萱就會不耐煩進,進而雙方就發生口角爭執。

阿國表示,小萱不僅沒收斂其作爲,反而與男子在深夜密集聯繫,甚至主動訊息給:「我想做愛」,小萱還與男子阿華互傳訊息,阿華:「老婆什麼時候要給我看鮑魚」、小萱則回:「洗澡的時候」、「我哪有不在乎你」、「我已經很想打炮,你還發A片給我,讓我哈死」。

後來經過他多方的探詢查找,這才發現小萱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高雄一家「會館」當女陪侍,夜夜飲酒狂歡,他才驚覺小萱長久深夜不歸的原因,爲雙方就長期爭執不休。

小萱還表明無意願換其他工作,他實在難以接受小萱從事此種類型工作,每每想到小萱與不知名男子飲酒作樂,再加上許多的鹹溼對話,小萱與多名男子間有不恰當的交往及互動,甚而發生性行爲,實非不可想像。

法官審酌,小萱持續與其他男子互動曖昧,互傳言詞鹹溼淫穢之詞句,持續從事女陪侍之工作,夜夜飲酒狂歡不歸,且目前下落不明。日前依法宣判,阿國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訴請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