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駕駛分心找東西釀禍 「沒系安全帶」撿回一命

▲阿羅哈客運護欄乘客拋飛釀6死11傷。(圖/記者莊雅婷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阿羅哈客運國道6死11傷重大車禍橋頭地檢署3日將肇事吳姓司機業務過世致死罪提起公訴,並首度公佈車影像,認定他無超速,但當天一上車就沒有系安全帶,「是因低頭東西分心而肇事」,不過,也因沒系安全帶,整個人被拋飛到車前樓梯處,反而因此逃過一劫。

檢警調查發現,當天吳姓司機從阿羅哈公司高雄總站載客發車,於同日23時36分許,由阿羅哈公司岡山站載客後,經岡山交流道駛入國道1號北向欲前往臺中朝馬站,以時速102公里行經國道1號北向348公里外側車道時,「因翻找物品」而疏未注意同車道前方小客車,而未能及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檢方公佈多張監視器影像。(圖/取自橋頭地檢署官網,下同)

當吳姓司機發覺前方車輛時,距離已不足煞停,乃向左轉彎緊急閃避,於是沿該路段外側車道急切往最左側內側車道,並失控撞上內側車道旁護欄,同時他也被甩離座位,整輛車而沿護欄向前滑行數十公尺,車上乘客多人因慣性力而遭甩飛,部分乘客更撞破左側車窗而摔落於車外,釀成6死10傷意外。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時包括駕駛吳男等多名乘客都被慣性力甩離座位,駕駛剛好被拋到車子右前方樓梯凹槽內,撿回一命,檢方指出,「若被綁在安全帶,因車頭是第一撞擊點,一定很難避免」。

吳姓司機接受偵訊時,供稱應在岡山站下車很熱,上車想找溼紙巾擦汗,卻沒注意到前車狀況。檢方則說,由於蒐證畫面未顯示當時在找哪樣物品,因此也無法斷定是找什麼,但已認定是因爲分心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