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救我!女童遭母栓鐵鏈關廁所嫩音求救

高雄李姓單親媽媽爲了養活5歲女兒,出門工作時把她用鐵鏈鎖在浴室,女兒透過氣窗求救,大樓男保全巡邏時發現並報警,警方破門將女童救出。高雄地院認定媽媽剝奪女兒的自由,依妨害自由罪判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本報資料照)

高雄李姓單親媽媽爲了養活5歲女兒,出門工作時把她用鐵鏈鎖在浴室,女兒透過氣窗求救,大樓男保全巡邏時發現並報警,警方破門將女童救出。高雄地院認定媽媽剝奪女兒的自由,依妨害自由罪判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30歲的李女和5歲的女兒相依爲命。去年10月15日中午,李女擔心女兒會到處亂跑或偷東西,就用鐵鏈綁住她的脖子,鐵鏈另一端固定在浴室的淋浴間門上。

女童不耐無聊,直接對着浴室氣窗呼救,大樓男保全巡邏經過,聽到後上前查看,女童見有人迴應,立刻大喊「阿北救我!」。

男保全擔心女童受困,無法開門之下只好報警求助。警方找來鎖匠打開門鎖,成功將女童救出。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坦承犯行,說工作地點無法帶女兒一起去,無奈之下才會把女兒鎖起來;法官認爲,李女不思尊重幼童身體及意思決定自由,更可能導致女童身心靈受到傷害,所爲實有不該,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徒刑3月,且因兒少法加重刑期2分之1後,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但可以向檢方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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