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萬柴油車3年未定檢 環署、新北市府遭糾正

圖爲監察院。(趙婉淳攝)

監委仉貴美調查發現,環保署爲空氣污染防制主管機關,就柴油車定期檢驗業務一事,遲未能與交通部達成共識,導致全國84萬餘輛柴油車,近3年來未依規定接受定期檢驗,另新北市政府接受環保署補助,辦理「柴油車底盤動力計排煙檢測站設置計劃」,8年內耗資3239萬餘元,原核定項目卻皆未施做,監察院今通過糾正環保署、新北市政府。

仉桂美說,臺北縣政府(現爲新北市府)環保局爲執行空污防制工作、擴大轄內柴油車不定期排煙檢測量,並解決林口排煙檢測站使用租賃土地,潛藏未能續租需拆除檢驗設備等問題,以建置永久性柴油車排煙檢測站爲目標,於2008年7月29日,向環保署提報「柴油車動力計排煙檢測站規劃設置計劃」。

仉桂美表示,該計劃總經費6290萬8000元,新北市府經環保署覈定補助3050萬元,於2009年辦理卻幾經延宕,又於2016年片面解讀環保署政策變更方向,以會議結論爲「洽悉」的未定案事項簽定撤銷計劃後,竟如常辦理計劃保留款,未依規定函知環保署變更實情,直到2017年經審計部查覈發現後才辦理結案。

仉桂美說,該計劃8年內歷經3次招標及終止契約,耗資3239萬餘元,到2016年時,僅完成水土保持工程,站房設備工程尚未興建;而新北市唯一且既有的林口檢測站,租約又將於1年內到期,再度面臨拆遷還地情形;且查該府10年來實際檢驗量並未增加,與原提案所稱「強化移動污染源稽查」明顯不符,核有怠失。

仉桂美指出,環保署於2015年起實施「柴油汽車黑煙排放不透光率檢測方法及程序」,與公路監理機關採用「柴油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檢驗方式有別,數據標準值也不同,引發爭議,交通部所屬監理機關因而於2017年3月24日停止辦理柴油車排煙定檢。

仉桂美說,導致全國84萬餘輛柴油車迄今3年餘,均未依「空污法」規定接受排煙定檢,其中更包含1萬餘輛與PM2.5濃度高度相關、應儘速淘汰的老舊柴油車,形同放任移動污染源損及空氣品質、不利國民健康,殊屬不當,核有怠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