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鄉鎮165處曬場!雲林花生「爽躺馬路日光浴」 療愈畫面曝

▲雲林共有7鄉鎮規劃出165處花生合法曬場。(圖/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因應每年六月落花生採收期,考量農民極需較大合法空地曝曬落花生,亦擔心無人看守會遭到破壞、竊盜或衍生交通事故責任歸屬等問題,目前共有7個鄉鎮公所協助規劃合法曬場,讓農民利用合法的路段及空地曝曬落花生,以此有效協助解決問題,並保障農民權益及用路人的安全。

雲林落花生第一期作種植面積約4176公頃,縣府於今年6月6日召集各公所、雲林縣警察局及相關農政單位,共同研商規劃合法曬場,有需求的農民可逕向當地公所詢問申請。

目前已規劃有麥寮鄉施厝村、三盛村、麥津村與侖後村共4村6處、崙背鄉大有村至水尾村共8村51處、大埤鄉聯美村產業道路(近聯美國小)1處、莿桐鄉埔尾村油車路樂活公園旁產業道路1處、東勢鄉月眉村、同安村與嘉隆村共3村5處,虎尾鎮頂溪裡至惠來裡共22裡53處,土庫鎮新莊裡至西平裡共12裡48處等165處曬場地點。 雲林縣政府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建議公所仍依照常年已知使用曝曬面積大的廟地場域及人車較少、安全性比較高的路段,預先規劃爲合法曬場,大力宣導讓農民安心使用,縣府後續將彙整各鄉鎮市公所規劃落花生合法曬場路段,提供給雲林縣警察局及所屬各分局列入護農專案巡邏路線,一同守護農民落花生。 另請農民朋友在使用相關路段曝曬落花生時,務必在曬場路段前後方40公尺內使用交通錐、連桿等警示措施,在夜晚要設置警示燈及爆閃燈等照明措施,以維護交通安全與警示提醒用路人,避免影響用路人或造成傷害等問題,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