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童遭狠摔搶救70多天身亡 臺中柔道教練及這兩單位判賠金額出爐

臺中2021年發生豐原7歲黃姓男童上柔道課遭教練重摔20多次,頭部重創不治身亡,黃母對何姓教練、臺中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提出民事求償。(本報資料照/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柔道何姓教練因7歲黃姓男童拒絕做柔道招式,竟以壓制、拋摔等行爲導致男童因昏迷送醫搶救70多天仍身亡,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何9年徒刑定讞;黃母對何、臺中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提求償1800萬元,民事認定何有過失且受聘於委員會,判應給付黃母182萬元,可上訴。

當時年僅7歲黃姓學童於2021年到校外上柔道課,遭70歲無柔道教練證的何姓教練與廖姓男童輪流對摔,導致頭部受重創不治,最高法院認定何男漠視學員的個別差異及身體狀況,用極爲不當的訓練行爲,造成黃在幼小年紀不幸去世,判何9年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何指示廖童以「雙吊袖」摔練黃童100次遭黃拒絕,何就對黃童施以「袈裟壓制」直到被摔45次允諾才放手。廖童依教練指示摔1、2次後,黃不斷哭喊「我的腳」、「我的頭」後臥地不起,何說「是假欸!」直到黃童嘔吐、頭撞地、無反應才停。

黃童母親提民事訴訟主張,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明知何無柔道教練執照,仍派他擔任豐原體育館教練,廖童還重摔他兒子,父母應負監督管教之責;廖童父親則說,黃童死因跟他兒子無關。

何姓教練也否認因訓練過程造成男童死因,辯稱黃童說他自行去撞玻璃鏡,當天進柔道場前頭部就已經受傷;臺中市體育總會說,不知何姓教練有柔道教學活動;柔道委員則否認當天黃童參加的課程非他們舉辦,沒有借用場地和事故的因果關係。

黃母提精神撫慰金1500萬元,及醫藥與喪葬費用等,向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及廖童父母求償1803萬8169元。她表示,痛失愛子後,現在看到兒子曾用注音寫下「媽咪我愛你」的卡片,成一輩子錐心之痛。

法官認爲,黃童已表明身體不適、拒絕訓練何仍強摔他,最後倒地致死,應負侵權責任,何的名片上印有「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基層訓練站」、「臺中柔道館」,由柔道委員會向教育局租用道館,何受聘於柔道委員會,委員會應付連帶損害賠償。

法官審酌,黃母精神撫慰金應以150萬元爲適當,加上喪葬、醫藥費用及扣除已領犯罪被害補償金63萬元等,決議判處何姓教練、柔道委員會,連帶給付黃母182萬8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