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度潛入香閨裝針孔 已婚男判賠30萬

45歲賴男與李女爲舊情人,相識超過20年,賴男即便已婚,卻仍無法忘情李女,趁着載李女回家時,取得感應磁扣及鑰匙,多次闖進李女房間,還變本加厲安裝監視器,經業者建議,還把煙霧檢測器線路剪斷,藏入針孔,以便監控李女一舉一動。

賴男辯稱監控李女約1年半,應僅構成侵權行爲,且兩人曾於五專時交往,之後李女仍十分依賴他,雙方都互有愛意,自己也付出許多心力。

新北地院法官判處賴男須賠償30萬元慰撫金,刑事部分,依侵入住宅罪及妨害秘密罪,判處10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