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行者陳修將殺女友案 二審加重判10年10月

「76行者」遺體修復團隊陳修將,2021年殺死女友案,二審改判10年10月。(本報資料照片)

「76行者」遺體修復團隊前總召陳修將,2021年間因懷疑22歲胡姓女友在外另結新歡,在汽車旅館將胡女打死,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9年6月,陳與檢察官都上訴,陳承認毆打胡,但否認有傷害致死犯意,臺中高分院認定原審量刑過輕,23日改判10年10月,傷害罪部分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陳質疑胡女與陳男有染,且陳將對他不利,2度打傷胡,陳在2021年10月14日下午與胡入住彰化縣1家汽車旅館,再次毆打胡,並抓她頭髮重擊地板,導致胡頭部受創,造成硬腦膜下出血,引發創傷性休克,隔天凌晨送醫不治。

二審法官認爲,陳坦承毆打胡,但否認有傷害致死犯意,根據解剖報告認定死亡原因是遭人施力碰撞,導致廣泛性硬腦膜下出血,造成創傷性休克死亡;鑑定法醫也證述,胡的頭部出血是遭他人暴力控制頭部撞擊所致,屬於外力造成衝擊,並非跌倒造成的對衝傷,排除胡是跌倒或自殘致死的可能。

法官認定,陳與胡的爭執強度尚不足以萌生殺人動機,且陳此次傷害行爲後,如同過去一樣都拍攝胡的傷勢,可能依舊是相同的傷害行爲模式。但陳體內驗出毒品反應,他也坦承事發前施用毒咖啡,而毒咖啡會產生興奮感,陳可能因施用毒品後力道失控造成重創。

二審合議庭審酌胡腦部的傷勢嚴重,足見陳的傷害行爲用力之重,導致胡死亡,但陳否認傷害致人於死,也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審酌胡正值青春年華身亡、胡母終生承受愛女往生之劇痛,認定原判量刑過輕,撤銷原判,改判10年10月;傷害罪部分,駁回檢察官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