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歲企業家豪娶29歲大美女」爆紅照假的!真相曝光他遭判刑

大陸祖孫照片被造謠是「老少夫妻」造謠者犯誹謗罪被判刑一年。(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26日報導,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5日發佈《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吳某誹謗案,此案是曾備受關注的爺孫照被傳「老少夫妻」一案,被告吳某因誹謗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11月19日,網友「飛哥在東莞」在網路平臺發佈一張一名白髮高齡男子與一名女子的合照,配文寫道「73歲東莞清溪鎮企業家豪娶廣西大美女,88W禮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車一臺」。該帖文隨後在網路熱傳,引起廣泛關注。

之後,照片中的女子通過網路發佈澄清消息稱,上述照片於2018年12月發佈於社交平臺,當時她在上海工作,外公從家鄉來上海看她,便拍下了一些遊玩照片並在個人社交平臺發佈。發現照片被造謠後,她曾私信「飛哥在東莞」,讓其刪照片,但未得到迴應。事情發酵後,「飛哥在東莞」改名並刪帖。

針對此事,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對外通報稱,經公安機關調查,吳某飛(網名:「飛哥在東莞」)爲吸引粉絲,下載他人圖片並編造虛假資訊發至互聯網平臺,嚴重擾亂網路社會公共秩序。2021年11月23日,吳某飛因編造、傳播虛假資訊,誹謗他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據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典型案例》,被告吳某在網路平臺上以個人帳號「飛哥在東莞」編髮故事,爲開展地產銷售吸引粉絲、增加流量。2021年11月19日,吳某在網上流覽到被害人沈某發佈的「與外公的日常」帖文,遂下載並利用貼文圖片在上述網路帳號上發佈帖文,捏造「73歲東莞清溪企業家豪娶29歲廣西大美女,贈送禮金、公寓、豪車」。上述貼文資訊在網路上被大量轉載、討論,引起線民對沈某某肆意謾罵、詆譭,相關網路平臺上對上述貼文資訊的討論量爲7萬5608條、轉發量爲3萬1485次、閱讀量爲4.7億餘次,造成極惡劣社會影響。此外,被告吳某還針對閔某捏造並在網上發佈誹謗資訊。廣東省東莞市第一市區人民檢察院以誹謗罪對吳某提起公訴。

廣東省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決認爲:被告吳某在資訊網路上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綜合被告犯罪情節和認罪認罰情況,以誹謗罪判處被告吳某有期徒刑一年。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院表示,本案的典型意義在於,傳統侮辱、誹謗多發生在熟人之間,爲了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隱私,最大限度修復社會關係,大陸《刑法》將此類案件規定爲告訴才處理,並設置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例外情形。隨着網路時代的到來,侮辱、誹謗的行爲對象發生重大變化。以網路暴力爲例,所涉侮辱、誹謗行爲往往針對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實施,受害人在確認侵害人、蒐集證據等方面存在現實困難,維權成本極高。對此,要準確把握侮辱罪、誹謗罪的公訴條件,依法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網路侮辱、誹謗案件提起公訴。需要注意的是,隨意選擇對象的網路侮辱、誹謗行爲,可以使相關資訊線上上以「網速」傳播,迅速引發大規模負面評論,不僅嚴重侵害被害人的人格權益,還會產生「人人自危」的羣體恐慌,嚴重影響社會公衆的安全感,應當作爲「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重要判斷因素。本案即是隨意以普通公衆爲侵害對象的網路暴力案件,行爲人爲博取網路流量,隨意以普通公衆爲侵害對象,捏造低俗資訊誹謗素不相識的被害人,相關資訊在網路上大範圍傳播,引發大量負面評論,累計閱讀量超過4億次,社會影響惡劣。基於此,辦案機關認爲本案屬於「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情形,依法適用公訴程序,以誹謗罪對被告定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