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全球氣溫刷新最高紀錄 ESG公募基金環保產品佔比超40%

本報記者 吳婧 上海報道

氣候危機已經成爲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大挑戰之一。

2024年7月7日,上海市內環高架路近四平路出口方向路面翹起,導致該路段較爲擁堵。《中國經營報》記者從上海市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瞭解到,路面起拱的主要原因是連日的持續高溫。橋面鋼筋混凝土鋪裝層受熱膨脹,鋪裝層內的鋼筋受熱變形,內部應力集中釋放,從而導致路面起拱,目前養護單位已對市民反映的問題進行搶修處理。

7月8日,歐盟氣候監測機構哥白尼氣候變化服務局發佈公報顯示,截至今年6月,全球平均氣溫已連續12個月比工業化前(1850年至1900年)高出1.5攝氏度。

氣溫刷新最高紀錄

根據《巴黎協定》提出的控溫目標,到本世紀末,應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併爲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內而努力。

公報數據顯示,今年6月,全球平均地表氣溫爲16.66攝氏度,比2023年6月高0.14攝氏度,爲有記錄以來的最熱6月。此外,全球單月平均氣溫已連續13個月創同期最高紀錄。

事實上,隨着對氣候影響的認識提升,全球各國爲實現《巴黎協定》的溫控目標陸續承諾碳中和目標,金融部門在支持實體經濟低碳轉型中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來,ESG投資、綠色金融等話題熱度不減。在全球範圍內,在“雙碳”目標和綠色金融政策的驅動下,中國責任投資整體規模增長。但在氣候危機加劇與全球經濟形勢不穩定的雙重挑戰下,金融機構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應引起更多的重視與關注。

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發佈的《中國資產管理機構氣候表現研究報告》顯示,2023年評估期內,南方基金、博時基金、招商基金、大成基金、鵬華基金、銀華基金及景順長城基金等七家資管公司首次針對試點基金產品,披露了產品層面投資活動的碳排放信息。儘管面臨目前底層數據相對缺乏的挑戰,多家資管機構仍然建立起了計算投融資活動碳排放的能力和基礎設施,也爲資管行業投融資碳排放覈算披露做出了案例示範。

事實上,資產管理行業在金融部門應對氣候變化行動中扮演獨特角色,掌握着大量靈活的金融資本,並且在整個投資鏈條中處於關鍵位置,可以向各類企業和項目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公益組織呼籲提升氣候投融資透明度

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項目主任袁媛對記者表示:“中國資管機構在氣候表現上雖有進步,但與國際標準對齊還有改進空間。建議政策制定者、監管機構、資產管理者和資產所有者加強合作,提升氣候行動,推動金融行業支持中國實現碳中和。”

據瞭解,發行綠色投資相關產品是目前資管公司把握氣候機遇的主要方式,近年來綠色投資產品數量規模穩步增長。袁媛透露,針對40支可持續主題公募基金產品的分析表明,目前資管行業對可持續、ESG等主題的投資產品信息披露重視程度不足,尚未就如何加強可持續主題基金產品信息透明度形成共識。

袁媛認爲,短期來看,資管機構按照國際指引和框架進行環境氣候信息披露仍然存在挑戰。例如,上市公司ESG數據信息的獲取難度較大,且缺乏可比性。此外,分類標準和方法的不完善或不一致也是一大問題。

“監管環境的差異導致資管機構在不同地區或轄區之間的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程度參差不齊。”在袁媛看來,以部分香港分支機構和內地機構爲例,由於監管現狀的不同,香港分支機構披露的信息更爲完整全面,而在內地較爲模糊寬鬆的監管環境下,機構往往傾向於不進行主動披露。

《中國資產管理機構氣候表現研究報告》認爲,目前針對綠色經濟活動的政策指引,例如《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以及最新發布的《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等,並不完全適用於以股票資產爲主的公募基金產品,這導致綠色股票類公募基金產品面臨較高的“洗綠”風險。

然而,氣候變化相關風險已經成爲全球範圍內最嚴重的風險之一。金融部門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方面開始扮演重要角色,通過資金分配和政策影響力推動全球經濟的低碳轉型。ESG投資、責任投資、綠色金融和轉型金融等話題在全球範圍內熱度不減,中國各類金融機構也借“雙碳”之勢,繼續擴大在這些領域中的發展和增長。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2024年7月8日,公募基金市場上存續ESG產品共544只,ESG產品淨值總規模達到5166.22億元。其中,環境保護產品規模佔比最大,約爲40.94%。ESG債券市場上,我國已發行ESG債券達4045只,排除未披露發行總額的債券,存量規模達6.11萬億元。其中,綠色債券餘額規模佔比最大,約爲62.09%。

值得一提的是,全球範圍內各國家和地區相繼出臺各類政策法規防範金融機構,尤其是資產管理機構的“洗綠”風險。例如,歐盟委員會出臺的《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SFDR)強制要求資管機構披露投資業務過程中的可持續風險政策和負面影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關於加強投資顧問和投資公司ESG投資實踐的信息披露的建議(提案)》和《關於投資公司名稱規範的建議(提案)》對宣稱ESG投資的資管機構和產品提出了更爲明確和嚴格的披露要求。

5月1日,滬深北三大交易所正式實施《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將科創50、上證180、深證100指數成分股以及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納入強制披露範圍。該指引強調了“雙重實質性”,提出上市公司除披露氣候變化相關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等內容外,還應當進一步披露氣候適應性、轉型計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排措施、碳排放相關機遇等事項,並鼓勵公司利用第三方機構對披露報告進行覈查鑑證以保證質量。

5月27日,財政部發布《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徵求意見稿)》。作爲我國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的重要文件,對氣候投融資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一位地方政府招商投資促進局工作人員對記者坦言,在制定氣候投融資政策時,數據不足、信息不透明往往是常態,如果企業能夠詳細披露ESG相關信息,將爲政府提供大量準確的數據,更好地掌握企業在環保、節能減排等方面的實際情況,更深入地瞭解企業需求和市場變化,更有針對性地制定氣候投融資優惠政策,實現綠色發展。

(編輯:郝成 審覈:吳可仲 校對: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