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童遭生母繼父痛毆頭顱四肢骨折慘死 法官斥:說殘暴也不爲過

6歲童生母繼父痛毆頭顱四肢骨折慘死,法官斥:說殘暴也不爲過(陳志賢攝)

桃園市1名6歲男童在2018年10月初疑似遭到母親、繼父虐打,因傷勢過重送醫不治,檢警相驗後發現男童四肢骨折,全身都有傷痕,且頭顱嚴重受創,檢警調查後發現,兩人長期拿藤條鐵棍痛毆,男童被打到頭顱、四肢骨折,送醫時僅有14公斤瘦成皮包骨法院審理後認定,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各判彭、吳女13年6月、13年徒刑,高等法院審理時,法官也當庭怒斥犯行「說殘暴也不爲過」。

檢警調查,該名男童送醫時不到14公斤,比同年齡少了5公斤,且男童全身上下都有陳舊性傷口,其中頭部重創,且四肢都有骨折, 腳踝變形。生母和繼父坦承,孩子若不乖、吵鬧,就會管教,但否認施暴

根據調查,男童生母與前夫生了2子,離婚後,2名小孩都由生母照料,生母再嫁後,兄弟都一起和繼父居住,生母和繼父也生了1子。

2017年8月起,兩夫妻就經常以男童常偷竊、說謊爲由,拿鐵棍、竹棍每天毆打男童,次數相當頻繁。2018年10月5日晚上6點多,兩夫妻又因男童吵,由繼父拿鐵棍猛毆,生母則猛掌兒子當場讓男童昏厥失去生命跡象。當時男童送到醫院時昏迷指數3,屬於重度昏迷,經搶救後仍然不治。

不過高院法官詢問夫妻是否仍堅持辯稱是男童在浴室跌倒,有沒有拿鐵棍打小孩?吳女當庭表示認罪,還表示之前一審判太重,而且自己是自首的,希望法官減刑。但繼父仍否認拿鐵棍打小孩,還改口是拿熱熔膠條,遭法官要求拿出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