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在國家公園做這事又受困 撿回一命後慘吞罰單收場

來自北部的6人溪降團隊,22日到花蓮卓溪鄉瓦拉米山風瀑布從事溪降活動,途中受困湍急溪水,經山難救助協會及消防局分批將人安全救出,無生命危險。(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來自北部的6人溪降團隊,22日到花蓮卓溪鄉瓦拉米山風瀑布從事溪降活動,途中受困湍急溪水,經山難救助協會及消防局分批將人安全救出,無生命危險。(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來自北部的6人溪降團隊,22日到花蓮卓溪鄉瓦拉米山風瀑布從事溪降活動,途中受困湍急溪水,經山難救助協會及消防局分批將人安全救出,無生命危險。(花蓮縣消防局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來自北部6人組成溪降團隊,22日到花蓮卓溪鄉瓦拉米山風瀑布從事溪降活動,途中卻受困湍急溪水,經山難救助協會及消防局分批將人安全救出,無生命危險,不過因6人活動地點位在玉山國家公園內,禁止從事溯溪相關活動,玉管處當天已依法對6人分別祭出1500元至3000元不等罰緩。

花蓮縣消防局第三大隊玉里分隊22日傍晚4時許獲報指出,瓦拉米山風瀑布有溪降團隊在溪降活動中,發生受困山域事故,趕緊集結人力趕赴現場救援,抵達後確認現場共有6人,其中3人受困溪流對岸,另外3人已先由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東區搜救委員會協助帶回安全地點。

由於現場水流湍急,受困對岸的3人無法自行渡過寬約50米的河面,經救難人員評估,利用現場部份顯露沙洲地形,由玉里分隊小隊長吳伯村以單人渡河法接觸受困者,隊員廖冠達擔任上游觀察員,隊員陳鴻恩,及玉山國家公園南安管理站保育巡查員張緯忠擔任下游確保人員,透過拋繩袋、V型架設及鐘擺方式,成功將3人跟其攜帶的溪降器材帶到安全地點脫困。

不過因瓦拉米山風瀑布位在玉山國家公園內,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規定,未經覈准,禁止在園區停車場或指定以外之地區露營、野炊、炊事、燃火、溯溪、搭設棚帳、放置桌椅、大聲喧鬧及舉行營火等活動。

玉管處副處長邦卡兒.海放南表示,民衆到玉山國家公園活動以登山爲主,玉管處會開放既定路線及其他路線讓民衆事前申請,由於轄內溪谷與溪流危險,禁止民衆從事溯溪相關活動,6人已明顯違法,當天已分別對其祭出1500元至3000元罰緩。

據瞭解,6人來自臺北及桃園,平均年齡約30歲左右,經相互網路揪團後,在沒有申請入園證的情況下,擅自進入瓦拉米步道並赴山風瀑布從事溪降活動。

花蓮縣消防局提醒,近期溪降風氣盛行,但山區氣候多變,應注意活動路線,且民衆活動前,應依規定申請,衡量自身能力,量力而爲,且進行活動前應確認個人裝備齊全,入山前確認天氣狀況,如天候不穩定應取消活動,避免發生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