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活動中心無照 難整修

嘉義縣目前有237個社區活動中心,僅90座有建使照合法身分,其中有7座是社會局申請衛福部前瞻經費新建、供社區使用。(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目前有237個社區活動中心,僅90座有建、使照,佔總數3分之1。因無法定身分,許多無建使照建物即使年久失修,就算中央有補助,也不符申請資格。12日縣議員賴瓊如以自己社區爲例,要求縣府正視問題。縣長翁章樑透露,曾當面跟行政院高層反映,直言有些建物當初由政府補助整修或興建,不能連政府也不理。

賴瓊如昨質詢時指出,早期許多村裡活動中心都由寺廟捐地興建,當時無申請建、使照觀念,直到近年推行老人共餐,轉型老人食堂,才發現老舊建物無法申請經費修繕,盼縣府盤點所有無建使照活動中心,想辦法爭取經費補強。

社會局長張翠瑤說,2019年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允諾會針對老舊活動中心給予修繕補助,當時盤點向衛福部提出計劃,獲2億7171萬元補助,另透過村裡大調查的社區反映、實地會勘,逐步針對204案進行油漆、防漏等基礎修繕,動用縣款4659萬元支應。

張翠瑤說,即使合法活動中心申請到補助,也曾發生地主不願到法院公證,出具可無償提供社區使用證明,讓社區不得不放棄到手經費。除產權是大問題,全縣147座無合法身分活動中心,就算日後要全面合法化,恐涉及建築法規等爭議,打掉重蓋更是天文數字。

張翠瑤說,爲讓長輩在良好環境參與據點活動,經社會局逐間勘查,不分有無使照,2020年至今陸續補助4659萬元,改善204處油漆、防水、防漏等簡易工程。

翁章樑表示,會盡量輔導活動中心取得建使照,但必須克服土地、建物等問題、難度高,由於無照活動中心比有照的還多,現只能運用縣款做基礎修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