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在這!3800億10大補助項目費用一次看

一圖看出3800億各項補助(政院提供)

立法院院會21日三讀通過《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合影。(資料照/張鎧乙攝)

立法院21日三讀通過疫後特別條例後,行政院今日拍板由主計總處提報的特別預算,10大項補助項目特別預算編列3787億,保留13億作爲預備金,所有部會經費額度也出爐。爲表重視,行政院長陳建仁、副院長鄭文燦皆親自出席特別預算記者會,並說明經費內容。

主計總處指出,歲出部分編列3800億,包括財政部1417億,是辦理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所需經費;經濟部主管編列817億,用於撥補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推動產業低碳化與智慧化、辦理中小型事業貸款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諮詢輔導等所需經費。

此外,衛福部編列303億,爲撥補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理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等所需經費。勞動部編列300億,是爲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 確保制度穩健運作,撥補基金所需經費;交通部編列274億,是補助地方政府推動通勤通學公共運輸票證方案及辦理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等所需經費。

另外,農委會編列268億元,是辦理幸福餐盒供應等農村送暖方案、提升農業水資源永續韌性建設、強化社區農路韌性基礎建設等所需經費。教育部編列220億,是辦理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所需經費。內政部編列165億,是辦理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所需經費。

文化部編列23億,是辦理髮放藝文消費抵用金及各項藝文振興方案等所需經費,此外,預備金編列13億,是支應本特別預算期間各項工作臨時需要。

主計總處表示,以上歲出所需財源3800億,編列是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800億元及舉借債務2000 億元,待111年度中央政府 總決算經審計部審定後,將依特別條例規定優先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