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案最後證人…同學作證:賴喜歡女生 曾告白遭拒

臺中市賴姓高中生墜樓案昨傳喚最後一名證人,賴生高中時的林姓同學(白衣)出庭作證。記者陳宏睿/攝影

十八歲賴姓高中生去年五月四日與廿七歲夏姓男子登記結婚後墜樓,夏被檢方認定無結婚真意,以僞造文書罪起訴。臺中地院歷經六次審理,勘驗二人結婚前,在超商、咖啡店、戶政所尋找結婚證人監視器畫面,訊問死者母親、兩名學校教師、三名結婚證人、戶政人員後,昨天傳喚最後一名證人,死者讀高二、高三時期的林姓同學兼朋友。

林生有重度聽力障礙,由通譯轉述檢方、法官、律師問題後回答,他目前讀大學一年級,證稱與賴生因高二重新分班而認識,教室座位都坐附近,二人常聊天;賴生曾告知喜歡一名女同學,也透露告白失敗的心情,記得當時賴生說「我這麼優秀,她爲何不喜歡我」,接着用手機出示地契相片。

林生說,與賴生相處兩年,未發現有同性戀傾向,記得曾在下課時因「無聊好玩」,用手拍打賴生屁股,賴生「很不爽」、「叫我不要再拍」,不過他還是嬉皮笑臉一直拍,後來又用手拍賴的頭,賴跑去向老師告狀。

林生說,沒聽賴提過有男性代書朋友,也不相信賴會尋短,因賴生出示地契相片時,曾跟他約好「之後買BMW載你出去玩」。

昨天開庭交互詰問,僅公訴檢察官、法官訊問林生,出庭夏男及辯護律師都未對林生提問,不過律師以需要時間整理辯護意旨狀爲由,向法官聲請昨日不要終結辯論,法官同意,諭知五月三日結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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