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漁民拉布條 嗆臺中港「還我漁場」

臺中港400名漁民14日前往臺中港務分公司抗議漁場限縮,拉布條要求「還我漁場」!(陳淑娥攝)

臺中港近幾十年來經幾度擴建,造成原漁場大幅限縮,衝擊漁民生計,臺中區漁會等團體上月發動海上抗爭後,14日再度陳抗,逾400名漁民前往臺中港務分公司高喊「欺壓漁民50年,還我漁場」等。臺中港務分公司則再次建議漁民可依先前協商建議方式辦理,共同找出可行方案。

臺中市漁民發展協會理事長陳金標率領逾400名漁民,一行人昨浩浩蕩蕩前往臺中港務分公司及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抗議,現場拉起布條高喊「抗議欺壓漁民50年,還我漁場」,並分別向兩單位遞交陳情書。

臺中區漁會總幹事趙朝森說,行政院於2003年覈定擴增臺中港區範圍及擴大錨泊4666.44公頃,並未符合程序正義,致原有漁場不斷被限縮,機漁船停泊區數次被迫遷移,漁業資源減少,損及漁民權益,要求臺中港務分公司拿出會議紀錄證明其合法。

臺中港務分公司指出,臺中港於1973年建港,1982年間依《商港法》覈定港區範圍後公告7472公頃,後因應港埠營運發展及環境變遷需要,將港區範圍重新檢討作適當擴大,2003年覈定爲1萬1285公頃,符合《商港法》規定程序。

臺中港務分公司表示,商港的規畫、建設、經營及管理等均依《商港法》規定程序辦理,強調無漁民所稱「未符合正當法律及行政程序」情事;針對漁民陳情臺中港建港及擴港影響漁民權益損失,建議漁民可依照先前拜會協商所建議的方式來辦理,一起找出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