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的一坨屎助破案 竊賊DNA現形遭判刑6月

郭姓慣竊,在2013年9月11日凌晨1點進入工地行竊,得手後留下一坨糞便,連他自己說時間太久忘記過程,無法解釋是否到過工地,但糞便驗出的DNA卻是鐵證,遭竊時他就在現場。

判決指出,工地現場並非一般人可以進入排泄糞便,從位置來判決,可認定是郭進入行竊後所遺留。加上郭是累犯,判決6月,得易科罰金1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