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起禁廚餘養豬1個月 抓到最高罰300萬元

30日起禁廚餘養豬1個月,抓到最高罰300萬元。(本報系資料照)

近日我國接連查獲走私豬肉,並驗出多起非洲豬瘟陽性個案,一旦這些肉製品遭扔至廚餘桶內,如未經過妥善的蒸煮過程,恐怕會使我國淪爲非洲豬瘟疫區,農委會今天宣佈30日起禁止廚餘養豬1個月,違者最重裁罰300萬元、檢舉獎金最高也有120萬。

災害應變中心表示,越南走私肉品查緝案截至8月26日,警政單位已清查上中下游通路,累計共5317處。相關單位送至家衛所檢驗共81件,其中PCR陽性10件。

指揮官陳吉仲說,國內現有676場廚餘養豬場,已全面完成查覈高溫蒸煮程序,公開場所放置廚餘桶已全面移除,即日起至中秋節前夕是風險最高的防疫關鍵期,爲了要全面守住全國養豬場防線,8月30日起廚餘停止進入養豬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全面暫停使用廚餘養豬,輔導農民改用飼料並提供價差補助。爲鼓勵民衆檢舉違反業者,農委會提供檢舉獎金最高120萬元。亦透過各縣市農政、養豬協會、飼料公會及動物用藥公會總動員杜絕違法行爲。

陳吉仲提及,防堵非洲豬瘟全民合作,國人不要從網路購買來源不明的肉製品,若有可疑產品請丟垃圾車,勿放入廚餘桶。也感謝各縣市政府、養豬產業團體配合政策,守護國家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