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起輕症免通報 防疫險賠不賠?指揮中心迴應了

3月20日起輕症免通報,那防疫險是否會賠,引起網友討論。圖爲民衆入境臺灣的畫面。(本報系資料照)

新冠肺炎定義改變。(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3月20日起新冠肺炎輕症免隔離、通報。不少民衆關心,新制上路後防疫險賠不賠?金管會昨(9)表示,需釐清法定傳染病定義是否修改。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今天表示,未來輕症患者不需通報確診,亦不符合法定傳染病定義。

指揮中心今天公佈新冠肺炎病例定義調整,臨牀條件須符合發燒38度以上或有呼吸道症狀後14天內,出現肺炎需要氧氣治療或其他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牀)或死亡者;並且須具備檢驗條件,如臨牀檢體鑑定出新冠病毒、核酸或抗原檢測陽性。

3月20日起,檢驗條件將刪除「家用快篩陽性」和「家用PCR陽性」。羅一鈞舉例,如果有病患在住院期間快篩陽性,但若未符合上述臨牀條件,則不需要通報確診;如符合病例定義後通報確診,則按照現行規定,使用負壓病房或專責病房隔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