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家IPO企業撤材料,涉及多家頭部投行,認養一頭牛曾被問詢是否涉傳銷
財聯社2月13日訊(記者 肖斐歆)2月以來數個交易日,撤回材料的擬IPO企業卻高達9家。
據易董數據,今年2月以來,共有9家公司選擇撤回材料,分別是科瑞德、一頭牛、澎立生物、國容股份、新研工業、精實測控、科峰智能、鴻輝光通、富耐克,保薦機構分別爲廣發證券、中信證券、海通證券、中原證券、長江證券承銷保薦、華泰聯合、東方證券、首創證券、中原證券。
近日,認養一頭牛主動撤回主板IPO申請,更是引發市場關注。公司表示,本次主動撤回IPO申請材料系基於公司發展現狀、整體發展戰略及市場環境綜合審慎考慮的結果,目前公司經營情況穩定。”
作爲一家主要從事乳製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的公司,認養一頭牛的產品包括多款式純牛奶、酸奶、奶粉、奶酪等乳製品及生牛乳。該公司擬募資18.51億元,保薦機構是中信證券。
值得注意的是,在反饋意見中,證監會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客戶獲取、業務開拓是否涉及傳銷,放眼整個IPO市場,都十分少見。這也與被詬病的實名認養模式和與數據相矛盾的誇大宣傳不無關係。
“認養”模式被詬病,被問詢是否涉及傳銷
早在2022年,認養一頭牛就在原證監會申報。在2023年2月全面註冊制實施以來轉入上交所進行審覈,已過去一年有餘。少見的是,上交所未對其進行過一次問詢。
從財務數據來看,認養一頭牛營收和淨利潤穩定增長。2019年至2021年,公司營收分別爲8.65億元、16.5億元、25.66億元,扣非淨利潤分別爲1.03億元、1.23億元、1.25億元。
但這不能掩蓋其中存在的瑕疵。2023年1月,公司收到了監管部門的首發上市反饋意見,共48個問題,內容包括供應商、銷售模式、電商收入等。
其中上市的一塊絆腳石就是“認養”模式,該模式就曾被外界質疑涉及傳銷。2017年,認養一頭牛曾推出認養活動,消費者可以通過支付奶牛認養權,或付錢成爲聯合牧場主,不但滿足了獵奇心理,又有一種購買的牛奶來自自己認養奶牛的錯覺。
而公司在2019年,純牛奶和酸奶的自有產量都爲0噸,全由光明乳業代工生產,這也印證了當時的“認養”模式是謊言。
隨着品牌的不斷髮展,公司的營銷手段也越來越五花八門,如雲認養、聯名認養、實名認養等。備受詬病的實名認養與會員分銷體系相結合,引發了監管的關注。具體看來,消費者購買指定商品,可申請成爲“養牛紅人”;推廣銷售2000元,可升級爲“養牛達人”;推廣銷售5000元,可升級爲“養牛合夥人”。但在推廣福利上,銷售佣金和邀請獎勵的設立,讓該會員體系形似微商直銷。
對此,證監會要求認養一頭牛補充披露,認養奶牛相關業務模式的具體情況,客戶獲取、業務開拓是否涉及傳銷;上述相關模式或“牧場共建人”“聯合牧場主”等活動是否屬於“以代養殖、租養殖、聯合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是否涉及非法集資或非法公開發行業務,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
在反饋意見中,直接指出業務是否涉及傳銷的情況,放眼整個IPO市場都十分少見。
而當時在市場宣傳的沸沸揚揚的“一頭牛一天吃80元”,也在招股書的數據下原形畢露。數據顯示,2021年,公司奶牛存欄數超6萬頭,玉米類飼料採購總額1.56億元,豆粕類飼料採購總額4993.73萬元。分攤下來,一隻牛每天的伙食費僅爲9.40元。
誇大宣傳,讓認養一頭牛的營銷模式又一次被質疑。
2月共有9家公司撤材料
據易董數據,今年2月以來,共有9家公司選擇撤回材料,分別是科瑞德、一頭牛、澎立生物、國容股份、新研工業、精實測控、科峰智能、鴻輝光通、富耐克,保薦機構分別爲廣發證券、中信證券、海通證券、中原證券、長江證券承銷保薦、華泰聯合、東方證券、首創證券、中原證券。
除了財務數據下滑不穩定、行業受限、謀求更好節點上市等常見原因外,還有部分企業的撤回原因較爲特殊。
鴻輝光通自掛牌以來,多次啓動上市輔導並頻繁變更輔導機構,九州證券(現華源證券)、平安證券、華泰聯合證券、中天國富證券、首創證券都曾擔任過該公司的輔導機構。與此同時,鴻輝光通的持續督導主辦券商也在三年內變更了三次。早在交易所下發第一輪問詢函的18個問題中,第一個問題就是“頻繁變更輔導機構”,可見對該情形的重視程度。
富耐克則是被問詢是否通過拼湊營業收入等方式滿足上市標準。從數據來看,2021年公司營收同比增長37.56%,而其他業務收入同比增長192.86%,這也難免惹人生疑。在首輪問詢中,北交所要求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對富耐克申請文件特別是2021年營業收入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詳細覈查,並在後續的二、三輪問詢中,持續追問發行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刺激銷售的情況。
“一撤了之”不可取,監管機構紛紛發聲
今年1月,中證協發佈修訂版《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以及以2022年度項目爲範疇的投行評級結果,其中撤否率是重要評價指標。此外,包括證監會、各大交易所發佈的多個條例制度均對券商投行撤否率有着高度關注。業內人士稱,投行“一撤了之”來逃避的方式已然不可取。
交易所對申報材料則覈查的更爲嚴格。上交所在2024年第一期發行上市審覈動態中強調,發行人曾經向證監會或者交易所提交IPO申報材料的,再次向上交所提交IPO申請時,保薦機構應當對以下三大事項進行鍼對性覈查,並在保薦工作報告中充分說明。
一是次申報IPO的時間、審覈和註冊階段關注的主要問題、前次IPO申請被否或撤回的具體原因;
二是導致前次IPO申報撤否的相關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涉及現場檢查或現場督導的,重點關注現場檢查或現場督導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並充分分析對本次申請的影響;
三是發行人歷次變更中介機構的原因及合理性。
這也使得部分抱有僥倖心理,想通過一撤了之來逃避問題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申報時要更爲細緻、審慎。
在今年證監會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上,證監會綜合業務司主要負責人周小舟指出,註冊制絕不意味着放鬆質量要求,而是審覈把關更加嚴格,不是誰想發就發、想發多少就發多少。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懲“帶病闖關”、“一查就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