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8元內場看火箭發射?官方通報:虛假宣傳、頂格處罰!

2月8日,文昌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通報關於遊客反映“觀看火箭發射遇到虛假宣傳”問題調查處置情況。

2024年1月17日晚,文昌市旅文局收到遊客關於觀看火箭發射遇到虛假宣傳的投訴,經調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月17日晚,神州航天科普教育基地(海南文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州航天公司)組織遊客在距離火箭發射塔架約4.9公里處的龍樓鎮鎮墟自建房樓頂觀看火箭發射,現場有大部分遊客表示不滿,稱該公司謊稱提供的是火箭發射內場票,並向在場的遊客收取1580元—2888元不等火箭觀禮內場費用,實則被帶到外圍周邊自建房樓頂,購買旅遊產品和實際提供的服務不符。

二、調查處理

事發當晚,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第一時間介入處置,開展調查取證。1月18日上午,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企業以涉嫌虛假宣傳予以立案,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涉案企業以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和接團領隊人員帥某無證進行導遊活動予以立案。經查,神州航天公司通過抖音平臺【抖音賬號名稱“神州航天科普教育基地(海南文昌)有限公司”,抖音號:29056793642】銷售文昌航天火箭發射觀禮套票,VIP貴賓票價分別是:1580元/每人、1980元/每人、2888元/每人,共涉及遊客295人,涉案金額285488元人民幣。神州航天公司宣傳購買VIP貴賓票的遊客可以到文昌航天發射場內場觀看火箭發射,虛構事實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在嚴格履行告知、聽證等法定程序後,2月8日,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五條第一款和《海南經濟特區導遊人員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神州航天公司作出罰款570976元人民幣、法人代表餘某某罰款11000元人民幣、帥某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文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對神州航天公司作出罰款10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涉案款項已於1月18日全部退還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