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項舉措加強電力系統運行安全治理

本報北京11月29日電(記者丁怡婷)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意見,加強電力安全治理,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新型電力系統高質量發展。這是國家層面首次專門就全方位加強電力系統運行安全治理出臺的政策文件,從健全電力安全治理體系、增強電力安全治理能力、完善電力安全治理措施、提升電力安全監督管理效能等四方面,提出22項工作舉措。

在健全電力安全治理體系方面,意見提出更好發揮全國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和省級電力安全生產委員會(專委會)作用,構建上下聯動、互相支撐的電力安全治理組織領導體系。

在增強電力安全治理能力方面,意見針對大電網,提出從風險辨識控制、風險源頭治理、風險閉環管控等方面提升大電網風險管控能力。針對配電網,提出推動大電網安全風險識別、監視、控制體系向配電網延伸的思路,對加強縣域大範圍停電風險管控能力也提出具體要求。

意見還提出,探索建立設備質量安全“黑名單”和重大缺陷電力設備“召回”制度,落實設備質量安全風險閉環管控。圍繞設備可靠性提升、防災減災建設等方向,推進電力設備大規模更新改造。增強跨區域聯合處置能力,依託國家級電力應急基地和研究中心,加快開展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應急救援力量規模、佈局、裝備配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