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一全職寶媽在家睡覺時突然失蹤,丈夫:已經成醃肉了

2013年7月份,山東淄博某出租旅館中,一名清潔工正在清理被堵住的下水道,一開始清出一些碎肉的時候,清潔工並未發現什麼異常,認爲這可能是哪個租客不要的肉食罷了。可當她看到疑似人體肢幹部位碎片時,這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

警方接到清潔工的報警電話之後立馬趕往現場,並對肉塊進行檢查。經過技術的勘查以及DNA對比,發現該人體組織正好是居住在此旅館的小麗,而與小麗一同居住在此的還有其丈夫王強,並且在2013年7月16日回家後就再也沒有出來。

警方通過對王強的問詢中,發現他前言不搭後語以及神情緊張的模樣,存在很大的嫌疑,便決定從王強入手。果不其然,當警方從王強家中找出犯罪工具等相關證據時,證據確鑿之下,警方立即將其逮捕歸案。

可街坊鄰居卻對此次的逮捕充滿了疑惑,在他們心中王強性格十分溫和,更是對妻子有求必應,即便其妻子風評不好,有些勾三搭四的毛病,但這麼多年王強始終也沒有對妻子說過一句重話。

2013年淄博這起全職寶媽在家睡覺時突然失蹤,丈夫王強卻說:已經成了醃肉了。案件的背後到底有什麼隱情,或者是王強瞞騙過了所有人。

小麗出生在山東新泰,年輕漂亮的她到了適婚年齡之後便引來了衆多兒郎的說媒。可小麗的父母對此並不關注,他們在乎的是,小麗這次相看的人家到底能夠給家裡帶來多大的財富,畢竟還有一個兒子沒有結婚。

因此,經過一番篩選之後,小麗父母看上了比小麗大12歲的王強,只不過因爲對方出的彩禮錢最高,再加上家境也確實不錯,因此私自做主爲小麗與王強辦理了婚禮。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也就是說對於小麗的婚姻,即便是父母也無權干涉,小麗完全可以上訴法院或者是尋求相關部門的機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但小麗法律意識並不強,再加上長期被父母壓制不敢反抗的她,最終還是選擇了妥協。不過王強也深知是自己佔了便宜,老牛吃嫩草的他對小麗極盡寵愛,幾乎是對她有求必應,即便是小麗無理取鬧,他也會沒有下限的容忍。

婚後的小麗是一個全職寶媽,生活有滋有味,即便已經生了兩個兒子,不僅沒有讓她變得憔悴不已,反而還愈加迷人,更具韻味。漸漸地,被王強嬌慣的小麗開始生出了“叛逆”心思,不僅認爲對王強理所當然的索取,更是開始將目光投放在舞廳中的刺激。

時間一久,周邊自然傳出了一些留言碎語,一般來說沒有哪個男人願意受到這種侮辱,可王強本就對小麗嫁給自己充滿愧疚,再加上這些年的相處已經產生了感情,雖然王強此時王強對小麗的行爲有些不滿,但他卻選擇帶着小麗到淄博打工,乾脆眼不見爲淨。

都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性格本就是這樣,換個地方又豈能阻止小麗繼續出軌,身爲全職太太的小麗在家沒有事做,一開始還能安分些,擔心丈夫會跟自己離婚,這樣就無法享受這般好的物質生活。

可時間一久,小麗還是耐不住寂寞,又開始與其他男子私通。一次在路上碰到了小麗與陌生男子親暱舉動時,此時的王強情緒已經發生了變化,回到家質問小麗,隨後喝了一晚上悶酒,就再也沒有下文。

在小麗一次次出軌,王強的耐心其實已經所剩不多,這段婚姻如今還能苟延殘喘地繼續下去,無非就是考慮到兩個孩子。可令王強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多次容忍不僅沒有帶來小麗的愧疚與回心轉意,甚至還明目張膽將情人帶回家中來。

2013年7月16日晚上,小麗雖然說是自己的朋友,但王強看到兩人之間眉目傳情的模樣便料定關係必然不一般。這一行爲讓王強積壓許久的情緒瞬間崩潰,失去理智的他送走所謂的朋友後,便拿着到走向了熟睡的小麗。爲了毀屍滅跡,身爲丈夫的王強甚至還將其屍體進行肢解醃製,分別拋入了下水道以及河中。

甚至還假裝不知情,當街坊鄰居問起妻子這幾日怎麼不見蹤影時,雲淡風輕地說,在家睡覺後第二天一早就突然失蹤,自己也不知道她去哪了。小麗與他人有私情這也不是什麼隱蔽事,因此鄰居聽到這句話之後都沉默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王強在一次次的容忍中,情緒已經臨近崩潰,因此當他見到小麗毫無下限的行爲之後,便對小麗起了殺心,趁着睡夢時將小麗殺害,存在明確的殺人目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雖然依據相關司法解釋,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雖說如果不是小麗一次次的無視王強選擇出軌,王強也不會走向如此極端的路,使之成爲糞水。

可王強將小麗殺害後,不僅沒有投案自首的卻情節,還將被害人進行肢解,手段殘忍,情節嚴重,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2013年,山東一全職寶媽在家睡覺時突然失蹤,丈夫:已經成醃肉了》人名均爲化名,部分圖片爲網圖;文章禁止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