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起,北京調整公立醫療機構76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北京商報訊(記者 金朝力 程靚)近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發佈通知,自1月24日起,北京公立醫療機構將調整全瓷固定修復等76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並將醫用骨、靜脈插管兩項醫用耗材納入醫保與工傷保險範圍,同時調整皮膚擴張器置入術、耳廓畸形矯正術等13個項目的醫保和工傷保險支付範圍。

調整的76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包括全瓷固定修復、動態血糖/葡萄糖監測、心臟磁共振增強成像、經直腸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睡眠呼吸監測過篩實驗等,同時明確醫保和工傷保險報銷政策。兩項手術使用可收費醫用耗材醫用骨、靜脈插管納入醫保與工傷保險範圍,其中,靜脈插管限體外循環類手術使用時收費。同步廢止70項現行相關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或手術使用可收費醫用耗材。

被調整醫保和工傷保險支付範圍的13個項目包括皮膚擴張器置入術、擴張皮瓣轉移修復術、耳廓畸形矯正術等。調整後,13個項目中,除耳廓畸形矯正術、再造耳廓修整耳甲腔耳屏成形術兩項目的醫保類別爲"甲類",其餘11項均爲"乙類"。全13項的工傷保險類別均爲"甲類"。

北京市醫保局要求,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牀診療規範向患者提供服務並收取費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費用。同時,公立醫療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範自身價格行爲,並嚴格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公示制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通過多種方式公示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及服務規範等內容,落實好住院費用清單、明碼標價等相關規定。此外,明確國家或北京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禁止臨牀使用的醫學診療技術,不適用北京市各項價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