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裝鮮肉「神秘巨蟒」裙底見客!嫖客翻臉讓他惱羞 怒搶3800結局悲劇

女裝漢子接客被摸到「下體」,下秒硬搶3800元結局GG。(圖/翻攝自Peakpx免費圖庫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19歲董姓男子2020年2月穿扮女裝,在臺北萬華中華路銀行前閒晃,吸引了一名65歲羅姓男子上前搭訕,兩人聊天后隨即到旅館開房要親熱,不料羅男卻意外摸到他的下體,氣得立刻翻臉要離開,他卻趁隙拿利器攻擊羅男,並搶走對方3800元后逃離,但很快就被警方循線查獲。

根據判決書指出,董男2020年2月11日上午7時許穿扮女裝、戴上女用假髮,前往臺北萬華中華路某銀行前閒晃,羅男路過時被他的「美貌吸引」隨即上前搭訕,提議一起前往的旅社飲酒聊天,他同意後,遂乘坐羅男的機車一起到新北市三重區某旅社房間

兩人進入房間後,羅男一邊與董男調情、一邊脫去兩人身上衣物,當他準備要進行性行爲時,才摸到董男的雄壯下體,驚覺面前的「尤物」是男人,氣得馬上翻臉要離開。董男見狀突然發狠推倒羅男,並用利器割傷對方的左腳,接着搶走對方身上的3800元現金

▲ 董男推倒羅男,搶走3800元后逃離旅社。(圖/示意圖當事人無關)

羅男後來立刻報警,供稱2人是因爲性交易發生糾紛,董男把錢拿走之後,他因爲腳傷無法追上。董男出庭時則否認搶錢,強調兩人並沒有約好要發生性關係,3800元是他陪伴羅男4小時,讓羅男親熱摸身體的酬勞,只是對方硬要進行性行爲,他纔會推開對方逃跑,至於腳傷是羅男自踩菸灰缸導致。

新北地院法官表示,羅男發現董男是男性後,就表明不願付錢,加上董男也承認與羅男有約定,不過雙方「約定」的事情仍未完成,3800元是否爲羅男支付的酬勞仍有疑點,董男卻趁羅男不備之際,拿了錢就逃離房間,審酌後依搶奪罪判處董男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至於傷害部分另立傷害公訴罪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