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女子死於臥室,現場流下體液的男子被抓,民警:真兇不是他

1999年8月14日,西安。

一大早太陽就火辣辣的,悶熱得要命,馬路上的瀝青好像被曬化了,發出一股難聞的氣味。

西安爭光廠53號樓2樓的一處居民房裡,也散發出一股難聞的臭味。

鄰居鄭大娘見識多,家人想敲門問問情況,卻被她攔住了:“這不像是東西壞掉的味道,還是報警吧!”

轄區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騎着摩托車去了事發地。之後又聯繫了房東王中,他把房門打開後,一股刺鼻的味道瞬時間撲面而來。

走進屋內,臥室的牀上躺着一具女屍,臭味正是從女屍身上散發出來的。

警察迅速勘察了現場,女屍脖子上明顯被人掐過,有一道紅紅的印痕。旁邊垃圾桶裡有用過的衛生紙,經過檢測,證實上面是血型爲O型血男性的體液。

根據這一有力證據,警方迅速排查與女子往來密切的男子,很快找到了錢程。

錢程是一名有婦之夫,但是卻一直和該女子有着不正當往來,另外他也承認自己是O型血,並承認案發現場衛生紙上的體液是他的。

本以爲事情就要水落石出的時候,刑偵大隊的一名警官卻說:“放了吧,兇手不是他!”

他爲何這麼說?如果錢程不是兇手,那真正的兇手又是誰?

出租屋內驚現女屍

經過警方查證,女屍名叫蔣婉玲,29歲,畢業於當地一家舞蹈學校。1997年與丈夫離婚,死前仍是單身,曾在多家公司任秘書及公關經理一職。

勘察現場時,警察還發現,房內的門窗沒有撬動的痕跡,很可能是熟人作案。

公安蓮湖分局刑警隊根據多年辦案經驗,被害人生前有婚姻關係的,配偶首先會被列爲重要嫌疑對象。

警察很快查到了蔣婉玲的前夫馮遠,馮遠來到警局,得知前妻蔣婉玲被人殺害,頓時痛哭流涕。他哭着對辦案人員說,自己是做音樂的,目前在一家樂團擔任大提琴手。之所以和蔣婉玲離婚,是因爲蔣婉玲嫌棄自己沒本事,跟着他每天都要摳摳索索地過日子。

“那段時間,我們樂團確實很難,甚至連工資都發不下來。她就在這時候提出了離婚,我求她,跪在地上求她,可還是沒有留住她。”

馮遠講了很多,看得出來,他對蔣婉玲有諸多不捨。但對辦案人員來說,他講的這些沒有任何價值,人去才知情深,更何況如今是一個死人。

排除了前夫馮遠的嫌疑後,警方又開始調查蔣婉玲的人際關係。

另外,據房東王中敘述,他租給蔣婉玲房子時,房子是空的。這說明,案發時屋裡的所有傢俱及陳設都是蔣婉玲自己添置的。

從屋內傢俱陳設來看,蔣婉玲的經濟條件相當不錯,冰箱、電視、空調一應俱全。這些家電,在當時算是非常稀罕的了。而且屋裡的佈置也很講究,地上鋪着的地毯,桌子上的化妝品及一些生活用品,都可以看出主人是一個講究生活品質的人。

而這也是警方要從蔣婉玲的社會關係調查的原因,一個離婚的獨居女人,並沒有過硬的工作能力,爲何能有這麼好的物質條件呢?

法醫進一步勘察現場後,採集到了20多個指紋,並在垃圾桶裡發現了那團粘有體液的衛生紙。如開頭所述,經過DNA檢測,確定了嫌疑人是O型血。

隨後,警方鎖定了86位與蔣婉玲有接觸的對象,又在這86個人裡,篩出9個是O型血的人。

然而,經過調查後,這9個是O型血的人,都有不在場證據,案件陷入僵局。

爲了尋找更多線索,警方一家家走訪了周圍的鄰居。鄰居鄭大娘告訴警察,蔣婉玲平時穿得很時髦,人又長得好看,所以特別引人注意。

她經常中午時候纔出門,半夜回家,好像沒有什麼固定工作。但她又很有錢,據她一位很要好的朋友講,蔣婉玲有一隻很昂貴的包包,平時佩戴的項鍊、手錶都價值不菲。

別人買不起的傳呼機,她有一個。後來出了手機,她也是說買就買,平時一起吃飯出手也很闊綽。

可警方在案發現場,並沒有發現這些昂貴的物品,還有一個重點,就是房門的鑰匙也消失不見了。

有了這個線索,警方迅速兵分兩路,一方面,對手機和傳呼機進行監控,手機一開機打電話,就能追蹤到位置;另一方面,調查蔣婉玲的社會關係,找出跟她有密切來往的人。

因爲蔣婉玲物質條件很高,所以警方就對當地一些高檔場所進行實地調查,調取監控追蹤兇手。

最終,在一家名爲流星雨娛樂城的監控錄像裡發現了蔣婉玲的身影,並發現與她同行的一直是一個戴眼鏡的微胖男人。

兇手不是他

由於監控錄像不夠清晰,只能看出男人大概有40歲。不過,根據男子的身形和體態,警方可以斷定,男子並不在之前排查的86人之內。

通過監控錄像,警方發現這名男子從8月6日開始,到8月11日截止,6天的時間裡有4天都和蔣婉玲一起來過這家店。

兩人最後一次一起出現的時間是8月11日,警方接到報警的時間是8月14日,而根據屍檢結果來看,蔣婉玲的死亡時間在8月12日之前。

所以,警方認爲這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爲了避免打草驚蛇,辦案人員將那些平時與蔣婉玲來往密切的公司老闆、同事、朋友一一叫來,指認錄像裡的男子是誰。

很快就有人認出了男子,該男子就是錢程。

錢程是一家公司的經理,得知他家的住址後,警方迅速出動,來到了他的住所。

半夜被警察敲響了房門,錢程一點兒都不驚訝,他反而非常淡定地跟警察說:“我知道你們爲啥找我,但蔣婉玲不是我殺的。”

一開口就說自己不是殺人犯,這是犯罪嫌疑人慣用的伎倆。

警方還是依照辦案程序將錢程抓捕歸案,審訊過程中,錢程告訴警方,他是在一次銷售公司產品時認識的蔣婉玲。

見到蔣婉玲的第一眼,就被她美麗的外表深深吸引了,用錢程自己的話說,心動這種東西是沒法控制的,雖然理智告訴他,他已經結婚,有了家室,但還是控制不住的想要聯繫蔣婉玲,約她吃飯。

後來,錢程得知蔣婉玲已經離婚,目前是單身時,就更加肆無忌憚了。兩人經常出雙入對出入各種咖啡廳、KTV、舞廳等場所。

“她知道我有家室,但還是願意跟我來往,對此我很清楚原因。我手裡有客戶,有資源,總是把談好的合同送給她,讓她簽下訂單,有錢可賺。”

“我們兩個人從不直接進行現金交易,而是以這種方式,可以說是各取所需吧!”

“8月11日那天晚上,我們從娛樂城出來後,就去了她家,待了一段時間後,我就回家了。我很少在她那兒過夜。後來,我再聯繫她時,她卻關機了。再後來,聽說她死了,我害怕牽扯出我們這層關係,就裝作什麼都不知道。”

根據多年辦案經驗,警方認爲錢程沒有說謊。

隨後,警方問道,垃圾桶裡衛生紙上的液體是不是他的時,錢程承認了。而且,經過檢測,錢程也正是O型血。

一切證據都證明,錢程極有可能就是兇手。

可當警方問他是否在死者一旁的內褲上留有體液時,錢程卻斬釘截鐵地表示他沒有,那不是他的。

他說:“我有家有室,一年掙70多萬,蔣婉玲也知道我不可能離婚娶她,這是我們都心知肚明的。她跟着我,有訂單可以接,有錢可以賺,她身上的高檔衣服、首飾、手機都是我買來送給她的,我爲什麼要殺她?”

爲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錢程還回憶了兩個重要的細節。

第一,那天他離開走到樓下,看到有人在下棋,便站在一旁看了會兒,後來因爲自己多嘴跟人起了衝突,一位老人還把棋攤給掀了。

第二,那天之後,他先是給蔣婉玲打了電話,一直打不通。後來打通了,是一個男子接的,聽起來像是個孩子的聲音,對方罵罵咧咧的,嘴裡很是不乾淨。聽說錢程要找蔣婉玲,甚至口出狂言讓他去火葬場找,然後便掛斷了電話。等錢程再打過去,電話就又關機了。

對於錢程提供的證詞,警方開始走訪查問,結果事實確如他所說。

一、那天他的確在樓下跟老人起了衝突;

二、現場雖然有他的體液,但他卻沒有作案動機;

三、蔣婉玲的手機和傳呼機都沒有在現場,還有一些珍貴的首飾也不見了,這更不像是錢程這種有錢人會做出來的事。

“兇手不是他,放了吧!”辦案人員說。

案件進行到這裡,線索又斷了。

令人意想不到的兇手

爲了再找出些蛛絲馬跡,警方又去了案發現場。

在勘察時,一名刑偵人員發現了一個重要情況:房間窗戶的插銷並沒有插好,如果有人在錢程走後爬窗戶進入房間,作案後再從正門離開也不是不可能。

而且外面的空調外掛機位置,正在蔣婉玲臥室窗戶的下方,隨便一個四肢健全的男人,都可以翻窗進入。

根據現有證據,警方又鎖定了4名嫌疑人,但其中有3人有不在場證明。只有一位在附近包子店打工的小夥子,在案發前幾天突然辭職,這一舉動迅速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根據包子店老闆敘說,小夥子叫毛文利,剛滿20歲,很瘦小,大概只有1.6米。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一位包子店的員工說,前不久,毛文利突然買了一個傳呼機在他們旁邊炫耀。

“那個傳呼機看起來很新,不像是二手的,當時我們都很羨慕,每個人都拿着把玩了好一會兒呢!”

這一線索與錢程所說的蔣婉玲傳呼機被偷一事高度吻合。另外,當警察問店裡員工,有沒有知道毛文利到底是哪天辭職的時,一位夥計很肯定地表示是8月12日,因爲那天是他來上班的第一天,所以記得非常清楚。

這下,毛文利成了重大嫌疑人。

但人去哪了呢?警方一時間並不能找到他的藏身之處。爲了儘快破案,警方去了毛文利的老家——寶雞縣八魚鄉蹲點。

當地派出所協助時告訴辦案人員,毛文利這小子從小手腳就不乾淨,12歲因盜竊被拘留,18歲又因盜竊接受再教育。

這些線索讓毛文利的作案嫌疑再次陡然上升,但辦案人員在其老家蹲守了幾日,還是連毛文利的人影都沒見到。

耗了幾天時間,一無所獲的警方準備撤退時,卻接到了監控人員的電話。

監控人員說,蔣婉玲丟失的手機開機了。

這無疑給所有辦案人員增加了信心,他們猜測,可能是偷手機的人以爲這麼長時間了,以爲不會再有什麼事,就此放鬆了警惕。

隨着手機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警方趁此追蹤信號,對手機進行定位。在一次長達40多分鐘通話的間隙,偵查員確定了手機持有人的確切位置,就在離毛文利老家不遠處的雁莊。

村委會主任告訴辦案人員,他們村裡最近確實來了個小夥子,大概20多歲,聽說是從八魚鄉來的,一直住在村裡一個叫郝生平的家裡。

辦案人員又來到郝生平家裡,郝生平說,小夥子有事去了不遠處的劉齊村。

事不宜遲,辦案人員立即開車去了劉齊村,果然在那裡見到了毛文利,成功將他抓獲。

毛文利年紀不大,心眼兒卻很多,心理素質也很好。面對警方的詢問,他一開始並不承認,只說自己是冤枉的。

但警方的辦案能力也不是虛的,他們一方面對毛文利進行引導和教育,一方面又告訴毛文利拒不認罪的危害。

沒多久,毛文利就扛不住了,交代了所有。

據毛文利說,自從蔣婉玲搬到那裡,他就注意到了她。蔣婉玲長得好,打扮得也很時髦,一看就是有錢人。

後來,聽人說蔣婉玲是個離婚女人,自己一個人住在53號樓2樓西戶,毛文利就心癢癢了。

7月的一天,他去錄像廳看電影,看到一半就出來了。

走在路上,他一直想着蔣婉玲,在夜色的掩護下,他身手矯健的爬到了蔣婉玲的窗戶邊,看屋裡沒亮燈,斷定家裡沒人,就趁機翻進屋裡偷走了蔣婉玲的傳呼機,還有200多元現金。

蔣婉玲發現傳呼機丟了以後,還給傳呼機發了消息。爲了和蔣婉玲套近乎,毛文利竟十分大膽地給回了一個電話。

回完電話的第二天,毛文利就將傳呼機賣掉了,買主正是郝生平。

8月11日晚上,毛文利又去了錄像廳,回去的路上已經是半夜11點多了,這時他再次想起了蔣婉玲。

他輕車熟路地爬上蔣婉玲家的窗戶,發現窗戶插銷依然沒插後,便偷偷摸摸潛入了房間。

看到正在睡覺的蔣婉玲,毛文利色心乍起,他跳上牀把蔣婉玲壓在身下,意圖不軌。

驚醒的蔣婉玲拼死掙扎,身材瘦小的毛文利眼看就要失去控制,狗急跳牆的他死死掐着蔣婉玲的脖子,直到蔣婉玲不再掙扎。

看着美貌的蔣婉玲,喪心病狂的毛文利色心絲毫不減,而他的體液正是在這個時候沾在蔣婉玲內褲上的。

犯下滔天大禍的毛文利,事後又在房間裡搜刮一番,將屋裡的貴重物品悉數收入囊中,才大搖大擺從房間正門離開了蔣婉玲家。

隨後,警方在毛文利住的地方找到了部分贓物,因爲有些已經被毛文利變賣換成了錢。

入室盜竊、強姦、殺人,如此惡劣的行徑,等待毛文利的,只有嚴厲的法律制裁。

“沒有破不了的案,也沒有擊垮不了的心”,所有的罪惡都在以各種方式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