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帶男友回家「肛肛」數秒 阿公隔牆聽音進房抓人!

情侶做愛示意圖。(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23歲穆姓男子去年於網路上認識一名15歲少女後,兩人隨即展開交往,趁着家中無人,跑到女生房間中發生性行爲。少女的阿公返家後,突然聽聞少女房內傳來奇怪的聲響,等到孫女出門打工後,於衣櫥內揪出穆姓男子,報警提告。橋頭地院依照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穆男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3歲穆姓男子於2016年1月使用交友軟體結識15歲的少女,2人進展神速,2月5日下午前往在少女的房間中,未違反少女意願,戴上保險套進行肛門性交一次,期間少女邊喊痛。過程中阿公回到家,聽到少女的聲音心裡有底,等到孫女出門打工,隨即進房間查看,在衣櫥中找到躲藏的穆男,並於房內查扣使用過的保險套、擦拭精液衛生紙團,少女則由母親陪同前往醫院檢查

穆男辯稱,與少女認識不到1個月,只知道對方的生日月份,並不知道年份,並且否認有性交。少女則表示,自己是第一次,一開始有拒絕穆男,但是對方聲稱「很想要」才答應,並且表示對方進去幾秒鐘就拔出來,並沒有抽動,接着拿掉保險套,射在肚子牀上,阿公突然來敲門,兩人趕緊將衣服穿上,事後只覺得屁股很痛,沒有流血。

法官認爲,穆男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爲性交罪。審酌他明知少女身心尚在發育中,對於性智識及自主能力均未臻成熟,竟與交往不久的少女發生性關係,足以影響她身、心正常發展因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未與少女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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