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爲愛拍猥褻裸照 傳給2男大生當「愛的小禮」

14歲少女爲愛拍猥褻裸照,傳2男大生當「愛的小禮」,法官處四年緩刑。(達志影像)

一名家住南部的14歲的少女,盼望在網路上得到友情與愛情,透過交友軟體,連續結識兩名男大生,但兩名男大生也心懷不軌,竟然要少女拍攝裸照傳給她們觀賞,少女爲了證明自己的愛,竟天真的在家中拍攝猥褻裸照傳給兩人少女父母得知後氣炸,堅持對兩人提告,法官考量兩名男大生並未脅迫少女,也未散播不雅照,且事後均賠錢換和解,輕判他們緩刑4年。

根據判決書記載,一名14歲少女,因爲渴望交友與愛情,透過交友軟體SOUL,同時結識一名18歲與23歲男大生,但兩名男大生明知少女年幼,竟在109年6、7月間,要少女拍攝自身裸照以及私密照,傳給他們欣賞觀看。

少女在毫無考慮下,竟然自拍裸照傳給兩名男大生。事後少女父母在電腦內發現女兒照片及通訊紀錄,幾乎氣得暈過去,立刻帶着女兒報警。

法院調查,兩名男大生行爲固不足取,但犯案時僅23、18歲,年紀尚輕,在透過行動電話交友軟體SOUL認識A女後,成爲男女朋友,聊天時方請求A女傳送自拍猥褻照片供其觀覽,與利用少年無知騙取猥褻行爲照片,再加以散佈者尚有不同,犯罪動機、手段尚非惡劣。

法官審酌,兩名男大生知少女於案發時爲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身體自主能力尚未臻至成熟,思慮亦未周詳,竟爲滿足自己慾望,引誘A女自行拍攝猥褻照片供其觀看,妨害A女之身心健全發展,但念及兩人年輕識淺,犯後坦承犯行,且均已與A女及家人和解,輕判兩人緩刑4年。